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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供的于钢峰死因鉴定结果。网络截图 |
“4肋骨骨折;胃里除少许积水外未有任何食物,因长时间限制身体自由导致下肢肺动脉栓塞死亡。”这是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村民于钢峰的尸检报告。
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带走,随后死于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而警方则坚称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呕吐而死”。
警方的解释引起家属强烈不满。家属称,死者整个上半身呈黑紫状,双手呈现乌紫色,脚面、手腕、小腿处有多处伤口,且手腕处、脚腕处有明显的勒痕。家属据此怀疑,于钢峰遭受刑讯逼供。但历时数月抗争依然无果,家人开始在通过微博、论坛等发布求助信息。
惊闻噩耗
于钢峰公安局里“呕吐死”
34岁的于钢峰为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人,其父母均在家务农。于为家中长子,并育有两子,一个11岁,一个10岁。死前,于钢峰在项城做水果生意。项城市为县级市,与郸城县同属周口市管辖。
2011年10月23日下午1时许,项城公安在郸城县汽车站附近将于钢峰带走。3日后,即10月26日上午10时许,腾庄村村主任通知其父母到村主任家说事。
于钢峰弟弟于钢领告诉都市时报记者,父亲到达村主任家后,看到有几个穿警服的人,还有几个当地的领导。通过村主任介绍,其父才得知,穿警服者为项城市公安局干警,前来通知说,于钢峰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于26日凌晨零时许猝死在项城市公安局。来人特意交代不要声张。
听到这一消息,全家人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哥哥怎么会突然死在公安局呢?”于钢领说,警方当时给出的说法是,于钢峰供述了其因吸毒,伙同杨某、王某在项城市区盗窃6辆面包车并销赃的事实。
对于于钢峰的死因,警方事后做出的一份情况说明称:“2011年10月25日23时50分左右,于钢峰说他拉肚子要上厕所,到厕所后就对着便池呕吐,呕吐完他蹲下大便。大便后,于钢峰回到一中队办公室,说自己不舒服,坐到地上,头上开始冒汗,脸色发白,口中吐白沫,然后头一歪,躺倒在地上。值班民警立即拨打了120请求急救。26日0时10分,120急救车赶到,医生对于钢锋进行现场救治后,立即抬上救护车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6日0时35分医生宣布受害人于钢峰死亡。”
这一说法遭到了于家人的怀疑。于钢领向都市时报记者回忆:“我哥哥身高一米七五,体重85公斤,体型健壮。之前并无心脏病,也没有高血压,怎么突然就‘呕吐死’了?”不仅如此,项城市公安局一直拒绝家属查看医生笔录,亦拒绝透露办案民警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