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好坏 岂能拿苍蝇做标准

2012/5/29 来源:人民网a-A+

  近日,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正式出台了公厕管理行业标准,对各项管理服务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这本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却因为其中一些难以兑现的数字规定,而遭到舆论的广泛质疑。

  被质疑最多的,是“苍蝇不得超过2只”的规定。《标准》中还规定了公厕内的废弃物不得超过2个,废弃物停滞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此外,还按照公厕的类别,设定了臭味强度的允许级别和氨、硫化氢的浓度指数。

  这些数字看起来很认真很严格,仔细琢磨,却不难发现这恰恰是其最不严谨之处——难道每个公厕都要安装“苍蝇扫描仪”和“臭味计”不成?即使真有这些装备,可苍蝇是没有“组织纪律性”的,一个公厕再尽心打扫,也难免是小范围内最臭的地方,本能逐臭的苍蝇自会闻味而至。换言之,一个公厕内有多少只苍蝇,与周围的环境有关,并不只是关乎保洁员的勤快与否。

  至于臭味的强度、氨气的浓度之类,也更多与人流量有关,与空气的流通、温湿度等有关,对此作出很专业性的数字化要求,未免迂腐,也难以兑现。这样的要求,还不如具体要求安装什么样的通风设施,或使用什么样的空气清新用品来得实际。

  公厕管理标准的出台确实很有必要,但有些条款还不如没有。显然,监管标准本身如果就不严谨,严肃性自然便降低,由此可能会带来执行的虚化。

  推而广之,但凡涉及公共场所的管理,要想行之有效,都应以“宜操作”为标准,监管标准应宁缺毋滥,无法执行的就一定不要出台。然而,当下有些地方有些行业部门,往往并没有顾及这点,出台相关标准时经常闭门造车,表面看起来很完美,实际上却只具备观赏价值,无法真正落实。比如,有的地方为了打造文明城市之类的要求,往往对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陋习定出重罚之格。几年前便有地方规定,乱丢乱吐等一律罚款200元,却全然不顾执法的成本以及执行的难度,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总之,公共管理要追求精准化,但像公厕里允许有几只苍蝇之类的“精准”,还是不要为好。因为这类执行不了的管理标准,有可能会连累到别的正当管理标准的执行,反倒降低甚至破坏了管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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