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吐槽
钱少无人,还不安全
24小时售药的药店为何越来越少?一药店负责人对记者大倒苦水,早年曾试过24小时营业,但很快问题出现:一是不但要增加人手,多支付晚上的加班费,水电等费用也增加不少,经营成本增加了100%,药店成本难以维持,出现亏损。其次,晚上的营业额屈指可数,多出的成本难以通过夜间的营业额弥补。丽江花园美康药店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平时一天可接待几十到一百多个客人,但夜间营业一晚上能接待一个客人就算是不错的成绩了,算起来一晚上也就几十元的营业额,亏本赚吆喝实在不合算。
此外,夜间营业如何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是考虑之一。有药店工作人员就向记者提出:“晚上万一遇到劫匪或吸毒者怎么办?”
解析
非强制要求,所以式微?
记者了解到,2004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属强制性法规。随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年2月也出台新规,要求当年4月1日起在广东新开办的药店必须24小时营业,而到年底药店换证前,所有老药店必须改成24小时营业。以前,药店24小时营业的规定仅仅针对医保定点药店,而按照新颁布的《办法》,将范围扩大至所有药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对“24小时供应”作出解释,所谓“24小时供应”,就是在正常营业时间(一般为12小时)门店照开,而在夜间则是开小窗口卖药,所售药品包括店内所有药品。
而在2006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布实施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六项就明确规定各定点零售药店需“具有药师或驻店药师2名以上;可提供24小时销售药品服务”。但在2009年颁布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中,条款已修改成“营业时间保证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其他营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对此,广州市医保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药店应24小时营业”的范畴归属到药监部门,从2005年~2006年后,药监已没有强制性对药店24小时营业进行规定,药店在与医保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时,已弱化了“定点药店需24小时营业”这一项。
个中变化,无不与药店难以维继24小时营业的现状有关。
药监说法
鼓励药店夜间售药
“鼓励药店对市民提供夜间售药服务”,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勇胜表示,对于“药店需24小时营业”,多数药店出于市场或盈利的考量,难以做到全天候营业。林勇胜分析认为,夜间营业药店需设立工作人员休息室,布局改变后,难以通过消防验收。其次,在夜间营业时,药店到底是卖还是不卖处方药左右为难,按照规定,药店必须配备药师才可售处方药,但药师不可能24小时都处于一个上班状态,如果深夜遇到市民要买处方药,是卖还是不卖处方药着实为难。
林勇胜提出建议,市民如果遇到深夜需买药,还是就近就医为好,毕竟夜间医院设有急诊服务。
市民建议
能否设自动售药机?
“如果家人半夜发个急症,离医院又远,那可怎么办”,“如果孩子半夜发烧,但家中刚好又没有孩子常用的退烧药,那可怎么办”,在采访中,有居民表示,还是希望药店提供夜间服务。
白领何先生提出建议,既然药店夜间营业难以为继,为什么不像银行一样,设有24小时服务机呢?何先生认为,可以在这个类似于银行的24小时售货机上出售一些市民常用的药,譬如伤风感冒、肠胃不适、孩童发热、老年人降血压之类的药物,以服务于周边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