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记者昨日获悉,在6月26日至28日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由市妇联参与起草的《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顺利通过第三次审议,标志内地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正式出台。将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性别歧视的机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
招聘广告性别歧视将受罚
记者发现,这部法律有诸多亮点,比如《条例》明确规定,招聘广告提出性别限制将受法律惩罚。
根据2011年市妇联的调查结果显示,女性在求职过程中42%遭受过性别歧视,在晋升、薪酬和福利以及培训中50%、34%和12.4%的女性遭受性别歧视。
遭“家暴”可申请“保护令”提供反性骚扰指南
《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对家庭暴力的公权干预。据悉,市妇联信访室接待的案件中,家庭暴力案件占15%,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有效制止家庭暴力问题,《条例》专门规定了对曾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妇女,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提请法院对施暴者实施限制行为的保护令,要求施暴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接触受害人,保护女性的人身安全。
在备受关注的性骚扰方面,该《条例》通过发布反性骚扰指南、进行反性骚扰教育和投诉、举报三项措施,从而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如对违背他人意愿,利用职务、雇佣或者其他便利条件,明示或者暗示使用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等形式,作为录用、晋升、报酬、奖励等利益交换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制止、处理。员工也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等。
育婴假最终被删除
《条例》在一二审时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在此前公布的该条例修改建议稿中,实行女性“弹性退休制”、家有3岁内宝宝的新爸爸妈妈每年可享10天“育婴假”、设立“男性关爱日”等均引起广泛热议。但是,最终出台的《条例》已经删除了这些最吸引眼球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在审议中,有委员认为法定假期的规定属于国家事权,地方不宜规定;且育婴假规定时间长达10天,而当前企业形势不好,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要求删除相关内容。
但删除这些内容,并不影响《条例》的意义, 有学者认为,《条例》设立性别平等促进机构、反性别歧视、反性骚扰、反家庭暴力、建立性别统计制度、公共政策性别分析评估制度、性别预算制度、性别审计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具突破性、创新性的条款规定,其意义不仅在于以制度安排方式解决性别平等的问题,必将对人们传统的男女观念带来巨大的冲击,也将给政府制定政策、出台措施、服务民生等各方面带来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