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出台措施 保障平价药质量

2012/7/6 来源:南方都市报a-A+

  医网快讯摘要:平价药店设立后,食药监部门将加强对“药品平价商店”平价区的药品进行抽检,同时,监督企业严格按照G SP的要求,规范验收养护、分类陈列、销售服务各个环节。

  日前,中山首批两家试点“药品平价商店”正式挂牌,平价药品零售价格低于市面同品种药品价格5%-15%,部分降幅甚至达到20%以上。南都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平价药店设立后,食药监部门将加强对“药品平价商店”平价区的药品进行抽检,同时,监督企业严格按照G SP的要求,规范验收养护、分类陈列、销售服务各个环节。

  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平价商店”中的平价药品有200个品规,覆盖十二个类别,多为感冒类、心脑血管类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为保证药品“价格降下来,质量不打折”,更好地推进“药品平价商店”的建设,食药监局一方面定期对“药品平价商店”平价区的药品进行抽检,抽检的药品主要选取零售量大的处方药、非处方药品种,包含片剂、胶囊等各种剂型,并把抽检的结果在店堂显眼位置内公示。目前,在平价区内抽检的三个品种药品,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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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SP是英文G ood SupplyingPractice缩写,直译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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