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45家医疗机构社保服务外包

2012/7/18 来源:39健康新闻a-A+

  医网快讯摘要:2011年2月12日,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博士郑刚第5次捐精时,“在取精室意外猝死”。事发后,校方“出于人道主义”支付各种费用8.8万元,并减免郑刚妻子在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元。

  但其父郑金龙认为“是学校误导宣传害死了儿子”,于是一纸诉状将儿子生前在读的大学告上了法庭。向该校索赔各种费用共计400多万元。

  捐精死亡病例罕见

  郑金龙表示,从2011年元旦开始,隶属华中科技大学的湖北省人类精子库在试运行期间,就号召在校“高智商优质基因”学子捐精。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时,当郑刚走进湖北省人类精子库第5次捐精时,身体出现异常,在送医途中死亡。

  据郑刚家人介绍,郑刚死时年仅34岁,身高1.78米,体重80多公斤,人高马大,身体比较强壮,在2011年的春节,郑刚还到亲戚家拜年,几天后猝死。据悉,像湖北省人类精子库类似的捐精机构,全国共有22家,在也有一家精子库,此前并未出现过捐精死亡病例,国外也未发现过类似的报道。

  捐精对身体是否有害?

  “精尽人亡”本身不存在,因隐性疾病而“猝死”可能性大。东莞岭南男科医院医生、主任医师刘庄群认为:“正常人患上了感冒可能会导致病毒性心肌炎,捐精时又刚好诱发病症猝死,国内外不乏性生活猝死的事件报道。”

  由于郑刚的遗体很快被火化,其真正死亡原因已无法得出科学结论。

  刘庄群表示,目前国内捐精机构多采取手淫取精法,捐精的过程是一次性高潮过程,人体的肾上腺激素分泌变得旺盛,人体处于高度亢奋状态。此时捐精者心跳加速、血压快速上升。如果捐精者有心脏畸形、脑血管畸形等心脑血管基础病,可能会诱发心源性猝死、脑血管意外。

  至于目前网上流传的“精尽人亡”说法,刘庄群予以了澄清,“精子在男性体内从生成到成熟需要73天,此后在男性体内只能存活28天左右,即使不排泄出来也会自然死亡,所谓精满自溢就是这个道理。捐精五次相当于男人的5次正常性生活,不会影响健康,更不会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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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性捐精标准

  刘庄群介绍说,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捐献精子,捐精者一般要求文化程度高、智商高、身体健康等三大条件。

  (一)捐精者的标准:(1)确保健康状况良好;(2)无遗传疾病;(3)年龄应22—45岁;(4)最好已证实生育力良好。

  (二)筛选要经过五关:分别为精液化验;遗传检查;既往病史筛查;包括全身的体格检查;性传播疾病的实验室检查等,有条件者可作肿瘤抗体测定。

 

  8月1日起市民看病可咨询驻院代表

  8月1日起,中山市民去该市45家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如需协助办理手续,了解社保卡使用办法,可咨询驻院代表。

  据了解,日前,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保险管理局和中国人寿省分公司正式签署了“代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保服务业务”(驻院代表项目)。2011年,中山市开始通过财政预算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参与政府便民服务,探索试行将12家定点医疗结构的社会保险服务业务外包。

  今年8月起,中山在45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广,为全市近18万驻院参保人在内的市民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协调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跟进定点医疗结构落实参保人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情况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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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718/743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