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失误导致孕妇死亡被判赔偿49万元

2012/7/23 来源:央视网a-A+

  医网快讯摘要:一个小小的清宫手术怎么会夺去妻子的生命呢?重庆这位80后丈夫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院方应全部法律责任,赔偿49万余元。

  妻子意外流产送医,悲痛的丈夫本以为失去的只是孩子,没想到9天后,新婚妻子也死在了手术台上。

  一个小小的清宫手术怎么会夺去妻子的生命呢?重庆这位80后丈夫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院方应全部法律责任,赔偿49万余元。

  妻子怀孕流产死在手术台上

  2010年7月29日,23岁的施亮与33岁的丁颖登记结婚,并有了他们的爱情结晶。正当二人还沉浸在甜蜜与快乐中时,一场巨大的变故就突然降临到这个刚组建的家庭头上。

  同年7月31日,也就是新婚后第三天,丁颖意外流产,120急救车将她送到了江北区大石坝某民营医院救治。失去孩子,对施亮已是沉重打击,没想到过了9天,丁颖在进行清宫时也死在手术台上。施亮怀疑医院的治疗行为有问题。

  术前医院不知病人有心肌炎

  据施亮及丁颖父母回忆,2010年8月3日下午,医院在准备为丁颖进行清宫术时,丁颖就发生了心悸、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医院予以吸氧后好转,但因病情未稳定,也就没进行清宫术。

  然而,据法院事后调查表明,该医院在没有查清上述症状病因的情况下,于8月4日上午,对丁颖实施全麻后,为其进行了超导无痛清宫术。术后,丁颖就出现了胸闷、心慌不适等症状,吸氧后也未明显缓解,于是转入医院内科检查治疗。8月9日晚10时许,丁颖经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12月16日,经尸检报告证实,丁颖系因急性间质性肺炎、急性心肌炎导致急性呼吸系统、循环衰竭死亡。

  2011年1月21日,施亮和丁颖的父母等共同将该民营医院告上法庭。

  据鉴定报告显示,丁颖在入院的次日就出现间质性肺炎和心肌炎的症状体征,而医院一直到第四日,即对丁颖实施了全麻清宫术之后,才发现丁颖有其他病症。然而,丁颖病情的加重正是发生在全麻下清宫术之后。

  “盲目的全麻用药、手术刺激以及多次输血无疑是产生和加重呼吸衰竭的重要原因”。鉴定书中还表明医院的错误诊疗行为还不止上述这些,在丁颖发生呼吸衰竭之后医院又进一步采取了错误的医疗行为——使用抗焦虑药、镇静药,而事实证明,正是在医院使用了镇静剂之后的20分钟,丁颖发生了“病危”。在丁颖发生病危的近一个小时时间里,医院没有采取救治措施。

  法院判院方赔偿49万

  一审法院在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认定医院应对丁颖的死亡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于2012年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原告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9万余元。


2012年3月31日,该医院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一中院提起上诉,申请重新鉴定,并提交了一份关于丁颖死亡案件的医学论证会的会议记录及报告。

  记者注意到,该份医学论证报告非但没有推翻一审中的鉴定结论,反而处处显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种种错误。例如,该份会议记录第8页记录显示“尽管急性间质性肺炎死亡率相当高,但医院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该病人医院没有及时诊断和治疗”;第9页记录显示“对低氧血症,该院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后期不可逆转,早期采取措施,有百分之二十多的机会逆转。”

  根据查清的相关事实,重庆一中院认为该案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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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723/750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