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离广州超300公里才可申请直升机转运

2012/7/30 来源:信息时报a-A+

  医网快讯摘要:昨日上午11时,省公安厅在增城市派潭镇省公安厅警用直升飞机保障基地举行“广东省公安厅警用直升机飞行保障基地启用仪式”。记者从仪式上了解到,此次省公安厅警用直升飞机投入使用,标志着目前全国警航系统功能最齐全、设备最先进、保障水平最高的飞行保障基地建成投入使用。

  直升飞机演示低空救人

  在启动仪式上,警用直升飞机EC135和EC120进行了紧急救援演示。假设一名市民在某山坡上被困,已经失去自救能力,且现场环境十分恶劣,救援人员无法靠近,警用直升飞机EC135前往救援,救援人员从直升飞机上通过绳索垂降到被困人旁边,并用绳索将被困人员固定后,由直升飞机吊离被困地。今年5月30日,汕头一名5个月大、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婴,“乘坐”警用直升机EC135从汕头运转到广东省人民医院救治,整个过程历时108分钟。大大缩短了路途上的时间,为女婴的抢救争取了时间。

  据了解,保障基地位于增城市派潭镇,总体规划500余亩,主要包括飞行场区、训练场区和办公、生活区。飞行场区有300米直升机起降跑道、停机坪、机库以及各类工作用房;相关配套保障设施有指挥塔台、目视助航、灯光助航、通信导航和气象观测站等。

  与省医共建成立“航空急救中心”

  2004年8月23日,广东省人民医院航空急救中心成立,至今为止是广东唯一一家具有医疗救护临时起降点资格的医院。8年间已实施了20多例航空急救病例,患者种类包括了心肌梗塞、骨折和烧伤等多个范畴。

  据了解,以往出动直升机救护运转,申报和审批的手续都比较繁琐。如今经省政府批准,手续已简化,如遇突发事件或危重患者有需要,现在中心可直接跟省公安厅飞行大队联系,在保证其他工作不受影响、有可使用的直升飞机的情况下,就可以启用航空医疗救护。

  若有患者要使用省人民医院的航空救护服务,可以通过所在医院跟省医联系。但并非所有重症病人都适合坐直升机运转,省医需要对患者的具体病情、所在地、地区的医疗条件等多方面进行评估。一般来说患者所在的地点距离广州300公里以上,才会考虑使用直升机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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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730/759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