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复审 新增加“不合格”等级

2012/8/20 来源:新快报a-A+

  医网快讯摘要:昨日,卫生部表示将重新定级全国240家三级医院的消息见诸报端。新快报记者获悉,《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已于近日公布,全省近百家三级医院将按此新标复审,新增“不合格”等级。

  涉及过百家医院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卫生部今年6月已经出台正式文件,要求对2010年12月31日后评审新增的三级医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发给三级医院等级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的要立即收回。

  据了解,广东于2011年新增的三级医院共25家。对于这25家医院的命运,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昨日接受新快报采访时称“正在等卫生部来复审”。

  实际上,广东三级医院的复审工作不仅仅只局限在这25家。记者获悉,广东省卫生厅已根据卫生部最近下发的相关通知制定了《细则》。这意味着,广东2011年之前已评上三级的93家医院也要按此进行复审。

  有效期减为四年

  记者发现,《细则》在全省医院评级中除了保留原有的“甲等”“乙等”外,增设了“不合格”,并引入社会评价和医疗信息统计;评级有效期也从五年减为四年。

  此前,民间曾对评审团两三天的评审是走过场的质疑。对此,《细则》也作了改进,要求医院在接受评审前开展半年以上的自评;评审周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我认为自评的过程是最重要的过程,这要求医院科室都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控组织和工作机制,远远比专家三两天的现场评审意义更大。”廖新波说。

  盲目扩张判“不及格”

  另外,《细则》还提及,医院借评审盲目扩大规模,滥购设备,浪费资源的,将直接判定为“不及格”。廖新波表示,这是希望医院能借此提高医院质量和服务能力,而不是搞形式主义、追求扩大规模。

  据廖新波介绍,卫生部颁布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一共7章,前6章就共有67节342条636款,所有专业都涉及。“很多省部属医院对照这个标准进行自查,不达标的指标有很多。”廖新波说,卫生部的新标准采用的是JCI标准(即全世界公认的医疗服务标准,代表了医院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最高水平),强调的是过程管理与质量改进。因此,这将是所有医院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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