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主任发疫苗财各拿43万余回扣

2012/9/3 来源:39健康新闻a-A+

  医网快讯摘要:经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白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陈汉基和原副主任蔡开宁,因受贿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白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汉基和副主任蔡开宁,与某医药公司销售经理文某、销售员梅某商定,疾控中心向医药公司购进甲肝疫苗,医药公司按照每支疫苗55元的价格开具发票,疾控中心按照每支疫苗48.5元的价格付款,其间的6.5元差价作为回扣归陈汉基和蔡开宁共同所有。之后,陈汉基和蔡开宁以疾控中心的名义,向文某和梅某所属的医药公司购进2万支甲肝疫苗,疾控中心实际用掉1.3万余支后,将剩余的退还给医药公司。根据约定,陈汉基和蔡开宁各拿回扣4.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全部退回。

推荐阅读:

德国医生“吃回扣”有限额

试点治理“统方回扣”进一步遏制以药养医

治理“统方回扣”切断回扣途径遏制以药养医

药品回扣仍很高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0903/808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