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颅内良性肿瘤纳入大病门诊

2012/9/13 来源:深圳特区报a-A+

  医网快讯摘要:颅内良性肿瘤,不是癌症,也不是恶性肿瘤,但由于肿瘤会持续变大,压迫颅内神经,甚至恶化,其后果也很严重。“颅内良性肿瘤可以通过伽马刀进行放射性治疗,这个是门诊就可以处理的,费用大概是1万多元,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不止一次手术,如果自费,患者负担比较重。”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我市已将颅内良性肿瘤纳入门诊大病范畴,按门诊大病认定程序确定后,患者到门诊就医所产生的治疗费用按门诊大病待遇记账,也就是说个人只需支付10%,由医保基金支付90%,此举将极大地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颅内良性肿瘤,不是癌症,也不是恶性肿瘤,但由于肿瘤会持续变大,压迫颅内神经,甚至恶化,其后果也很严重。“颅内良性肿瘤可以通过伽马刀进行放射性治疗,这个是门诊就可以处理的,费用大概是1万多元,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不止一次手术,如果自费,患者负担比较重。”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介绍,尤其是对于住院医保和农民工医保的参保人,其缴费比例低,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最多只能是120元。

  “此次调整后,其实就相当于把颅内良性肿瘤视同恶性肿瘤,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和农民工医保的参保人如果患了颅内良性肿瘤,在按门诊大病认定程序确定后,其门诊治疗费用按门诊大病待遇记账。”沈华亮表示。也就是说,如果门诊治疗费用1万元,个人仅需支付1000元,其他的费用用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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