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日发布通知指出,将在2012年9月至10月期间,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通知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主体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风险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四个方面。在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排查国家和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在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排查管理人员是否合规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在原料采购方面,重点排查食品种类是否合法,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运输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在加工制作方面,重点排查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和裱花蛋糕制作是否达到“五专”,即专人加工、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生食海产品是否限时食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
通知规定,排查将采取餐饮服务单位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风险排查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餐饮安全风险的,将责令其停止经营,督促其认真整改;检查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从重从快惩处;涉及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