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患双方须签协议拒收送红包

2012/10/10 来源:新快报a-A+

  医网快讯摘要:今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这意味着,全国所有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等都需立即实施,斩断医疗机构有可能出现的两大“灰色收入”。

  卫生部出台相关要求,广州已有部分医院实施

  公立医疗机构在招标采购时、收患者入院时,须分别签订廉洁协议,明确双方不得收、送红包。这项由卫生部公布的《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日前全面启动。新快报记者获悉,广州已有医院自行实施了患者入院签字拒送红包的规定。

  下半年启动廉洁风险防控

  记者发现,《意见》分别从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及服务两大方面提出廉洁风险防控的规则。其中,两个“签订协议”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在管理上,《意见》明确,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廉洁协议,或将廉洁协议载入购销合同,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一旦违反协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处理;在服务上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

  《意见》表明,今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这意味着,全国所有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等都需立即实施,斩断医疗机构有可能出现的两大“灰色收入”。

  广州有医院已防控收送红包

  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其实在《意见》公布之前,广州已有医院以各种形式拒收红包。

  在越秀区某三甲医院住院病区,每个病区的走廊墙壁上都挂有“拒收红包”的标语。而在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即华侨医院),患者入院时所收到的一份入院告知上,也明确写道,禁止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告知书结尾还需患者签字。“这个规定我们在2010年就开始实施,目前看来,这种现象确实很少见了。”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蔡湛宇表示,其实各大医院都有自己内部的措施禁止收受红包,该院目前仅单方让患者签字,是由于主管患者的医生多是一个团队,因此未让其一一签字,但将来也会依照卫生部的规定进行调整。

  市民:应明确违反如何处罚

  “如果单单靠签订一个明面上的协议来防止一个暗地里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可能效果不一定很理想,有待时间验证。”中山一院内科医生蔡锐彬认为,收送红包的根源是我国优质资源太少,医院及医生之间技术水平有差距,患者希望通过送红包来获得更好的医治,其实是一种无奈。

  市民杨女士就曾在住院时给医生送过红包。“虽然不一定每个人都会遵守,但有了这个规定总好过没有,对于一些不送红包就怕的人而言,至少起到了一点定心丸的作用。”杨女士建议,规定需明确违反者的处罚,“越严厉越好,这样大家才会害怕”。

  而在该《意见》公布之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也曾表示,在当前的社会大背景下,红包问题非常复杂,卫生部一直在加强红包的治理,在解决体制机制那些根本性问题的同时或者在这之前,采取一些有效的手段,来进行这样的综合治理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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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1010/826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