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持接受态度的受访者中,64%认为“同性恋也应得到社会尊重”,46%认为纯属“个人偏好”,28%的受访者选择“这是另一种爱情”,还有18%的受访者认为,这其实是“从古到今都有”的事情。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2年10月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电话访问1502位市民完成此民调。统计结果显示,54%的受访者不认为同性之间恋爱是正常行为,31%的受访者表示接受,还有15%的受访者选择了难说。
持不接受态度的受访者中,57%认为同性相恋“不符合社会道德”,53%认为“让人心里不舒服”、48%者认为“不符合自然法则”,还有39%的受访者认为同性恋“容易传染性病、艾滋病”。
持接受态度的受访者中,64%认为“同性恋也应得到社会尊重”,46%认为纯属“个人偏好”,28%的受访者选择“这是另一种爱情”,还有18%的受访者认为,这其实是“从古到今都有”的事情。
对于法律是否应容许同性恋者结婚的问题,48%的受访者持“反对”态度,表示“支持”占有27%,25%的受访者认为“难说”。48%的受访者表示“不接受”与同性恋者交友,42%者表示没问题,10%者不能马上回答。
释疑
“同性恋致艾滋病”说法有误
对于同性恋易致艾滋病的说法,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秘书长沈洁表示,这是一种认识误区。艾滋病的传播主要在于危险行为,如不安全的性行为、注射行为以及没有经过干预的艾滋病患者生孩子。虽然就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同性恋人群危险性行为发生较多,发病比例相对较大,但不能得出同性相恋就容易产生艾滋病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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