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昨日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想贪点蝇头小利的被告人阿健假药3瓶,准备每瓶加0.5元销售后被药监部门查获。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阿健是中山市黄圃镇某药店店长兼药剂师。今年8月4日,被告人阿健在其任店长的中山市黄圃镇新明中路某药店内,以0.5元/瓶的价格向一名身份不详的男子(另案处理)购入了3瓶来源不明、标注为云南省文山州制药厂2012年生产的云南白药(系内服外用)并将上述药品存放于该药店的药柜抽屉内,准备以1元/瓶的价格予以销售。同年8月7日,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上述抽屉内查获上述3瓶云南白药,后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经核实,云南省文山州制药厂已于1996年12月19日变更为“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原云南省文山州制药厂“云南白药”批准文号的注册批件同时注销,上述3瓶云南白药以假药论处。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健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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