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你就不能给儿子穿快点吗”“我乐意,和你有什么关系啊”为了小孩的穿衣问题,俩夫妻恶语相向,男子竟然对妻子大打出手,导致妻子多处骨折。11月26日,该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2年1月7日9点左右,在长沙市望城区铜官镇某村,易某与徐某夫妻俩在家中因儿子的穿衣问题产生矛盾,并发生争吵,随后易某对徐某进行殴打并致其鼻骨和左眼眶内壁骨折和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2012年5月15日,经公安局调解,被告人易某赔偿被害人徐某医疗费等人民币8000元,但被害人徐某仍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易某的刑事责任。
检察院查明后认为,被告人易某故意伤害徐某致其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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