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病换肾小伙骗医保 诈骗醉被判三年刑

2012/11/30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刘强是个患有尿毒症打工青年,在做完肾移植手术后,家中欠下了三十多万的债务。面对高额的后续治疗费,刘强开始了保险诈骗。他买了价值数十万的住院发票,在自己本县济阳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报销了十万元。2012年10月26日受不了良心的谴责,济阳县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决刘强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因为刘强的病情,看守所尚未将其收监。

  踌躇满志时突患尿毒症换肾 五十万元多是借款

  1981年出生的刘强没有想到,不到三十的自己竟然患上了号称“第二癌症”的尿毒症。2008年这个出身济阳农村的青年原本有着踌躇满志的未来规划,一夜之间被彻底打乱。

  “那年本来孩子说过了年初八就去北京,新公司给发电脑,给报销手机费。结果还没过年呢就爬不起来了。”刘强的母亲陈芳回忆说,2009年的春节没过好,来拜年的亲戚都跟着惋惜。

  幸运的是,不到半年刘强就获得了合适的肾源,不用再靠透析苦苦度日。2009年,刘强在齐鲁医院做了肾移植手术。虽然命保住了,但是手术前后治疗花了50万元,当时家中只有七八万元的积蓄,剩下的钱都是借的。陈芳说,为凑手术费那一年家里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亲戚。

  失业加负债让他动了歪念头 买假住院发票17次骗保

  为给自己换肾,家中债台高筑,刘强也失去了原有的工作。面对换肾手术后每月六七千元的后续吃药、治疗的费用,刘强一筹莫展。2009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强看到路边电线杆上贴着小广告,称可以提供假发票用来报销,刘强心里打起了算盘。拨通广告上所留的电话,刘强先后五次从办假证的人手中买了价值几十万元的住院发票,每次花费一千元到两千元不等。

  2009年6月至2012年3月,用伪造的山东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住院单,刘强分十七次从济阳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报销了10万元。而事实上,刘强的住院费用早在做完手术出院时,就通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从医院报销了一部分,剩余的住院及医药费并不能通过新农合报销。骗保的10万元,全部被他用来买药和后续治疗了。

  2012年4月,济阳县新农合办公室在审核材料时发现了刘强的发票存在问题。4月19日,无法忍受造假被拆穿的心理折磨,刘强主动到济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归还了新农合办公室1600元。

  2012年9月30日,案件被移送至济阳县法院立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刘强数次失声痛哭,表达了自己的忏悔和犯罪时的无助。2012年10月26日,法院作出判决,刘强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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