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老师虐童案 被判处六年六个月

2012/12/14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昨日,备受关注的番禺康复中心女教师虐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许立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刑6年6个月。但受害人家属则认为判得太轻,表示会申请抗诉,并追究民事责任。

  法官判后释法称,判决结果惩罚了许立欢本人,同时希望能警醒公众,尤其是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需加强对儿童的关心和爱护,切勿以身试法,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宣判

  昨天上午9时47分,番禺区法院刑事法庭,被告人许立欢第二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吊起女童摔地重伤

  两个月前,她被押上法庭受审时,两眼通红,泣不成声。两个月后,她没有哭,平静地走进法庭时,抬头往旁听席上扫了两下,似乎没有看到家人,又很快低下头,坐在被告席上。

  今年7月2日上午,番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二楼体育室内,初中学历的女教师许立欢在上课期间,因4岁的瑶瑶做运动时不配合,拉起瑶瑶的双手将其凌空吊起,快速向后将其甩在地上,而后又拉起瑶瑶的双脚原地360度翻转,致使后者脑部受到重创。

  许立欢事后还踢了瑶瑶一脚,发现情况不妙才呼叫求救,众人紧急将瑶瑶送往医院抢救。

  10月10日,该案一审开庭,被告人许立欢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泪洒法庭表示忏悔,乞求轻判。

  旁听席的最后一排右侧,许立欢的哥哥和父亲默默地坐着,神情凝重。同样是这一排,距离前者仅一米之遥,坐着的是瑶瑶的父亲邱长澄。双方相见无语。

  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几分钟后,判决结果揭开:被告人许立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此前,公诉机关对该案的量刑意见为6年6个月至8年8个月。

  宣判结束,许立欢仍然是低着头,由法警押走;此时,她的家人也迅速离开法庭,没有停留接受媒体的现场采访。

  伤情

  不过,邱长澄及其代理律师均认为此案的判决量刑过轻,表示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上月中旬,瑶瑶被转院到顺德同江医院治疗。近期,她刚接受了一次头部颅骨修复手术,术后右手几乎不能动,目前身体处在休养和锻炼阶段。“病情时有好转。”邱长澄从医生那了解到,瑶瑶的脑部创伤以后能否康复,情况不容乐观。

  “如果瑶瑶不能康复过来,我们做父母的要用下半辈子时间,去照顾孩子一辈子。”邱长澄多次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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