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患手足口病是谁之过?

2012/12/28 来源:南方都市报a-A+

  医网快讯摘要:昨天下午,市妇幼保健院,3岁半的莹莹(化名)躺在床上。“发烧反反复复。”妈妈李女士说,女儿在禅城豪兴幼儿园读小小班,12月17日早上,医生晨检时发现孩子手上有个疮,李女士将孩子带到医院检查,确诊为手足口病,当天入院。

  幼儿园晨检时发现孩子手上有个疮,去医院检查发现患上手足口病,住院花费不少,家长认为幼儿园应承担一定责任,赔偿部分医药费,园方则认为没有责任,拒绝赔偿。

  家长:向幼儿园索赔部分医疗费

  昨天下午,市妇幼保健院,3岁半的莹莹(化名)躺在床上。“发烧反反复复。”妈妈李女士说,女儿在禅城豪兴幼儿园读小小班,12月17日早上,医生晨检时发现孩子手上有个疮,李女士将孩子带到医院检查,确诊为手足口病,当天入院。“住进ICU病房,24日出院,当晚发烧入院。”同班的还有两个孩子也相继染上了手足口病。李女士认为,可能孩子在幼儿园交叉感染病毒,幼儿园没及时告知家长,向幼儿园索赔部分医疗费。

  幼儿园:并无过错不可能赔偿

  昨日下午,幼儿园罗老师介绍园方每天有医生晨检,做好紫外线消毒工作。17日早上,医生晨检时发现问题,及时让家长带孩子到医院。三名孩子相继染上手足口病,都已停课。上周二,园方将情况上报到疾控中心,当天他们来检查没发现问题。“潜伏期没有症状,病毒什么时候感染的很难说。”负责晨检的陈医生说。罗老师说,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孩子得了传染病要幼儿园负责,幼儿园已尽人道主义去探望。

  疾控中心:未发现幼儿园存在管理漏洞

  禅城疾控科负责人证实,收到疫情上报派人检查,未发现管理漏洞,目前孩子病情得到控制,处于康复期。

  对此,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戴国梁律师解释,若家长能证明孩子入园时身体没异样,入园后发病,且事发后,园方没有将场地进行消毒,也没将孩子隔离等,园方才需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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