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停留在2012食品生产日期却是2013

2012/12/29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我们的日历还停留在2012年的最后几天,无良商家却早已穿越到2013年了。在产品销售初期,“早产”十几天看似影响不大,但等到保质期临近的时候,消费者吃进肚子里的就已经是过期产品了,由此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自不必说。况且生产日期都可以伪造,可想而知,为了谋取利益,更不知道企业在哪些生产环节偷工减料、弄虚造假了。

  其实,生产日期“早产”造假早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国内一些中小型食品供应商为了减少损失,长期以来都在采取非法更改日期的手段,只需2万元左右就可买到一台打码机。照此计算,全国消费者被欺瞒,每年消费掉的过期食品可谓不计其数。如今看来,不仅是小供应商为了减少损失造假,就连替三元这种全国知名乳制品企业代工的制造商都在以身试法、牟取暴利。

  此次被曝光的禧宝露公司,曾在2011年被授予“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标榜的经营理念也是“食品安全第一”、“产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顾客至上”,现在看来,这些口号都颇具讽刺意味,消费者权益在金钱利益面前变得一文不值。而且据说该企业食品日期“早产”的造假行为延续长达9年之久,试问如此企业,又是如何获得各种优秀称号的?

  与此同时,“日期早产”的违法成本过低,也是此类事件频出的根本原因。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试问,在巨额利益诱惑面前,哪个商家会将这种1万元的罚款放在眼里?这也提醒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出之时,类似的法律法规也应当与时俱进,提高处罚力度和惩罚手段,将行业准入禁止、取消经营资格等严刑峻法的条款纳入其中。

  国内食品安全到了最危急的时刻,食品制造商到了最缺德的时候,这些话在层出不穷的丑闻面前看来所言非虚。如何治理造假,人们常说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在笔者看来,除去加强监管,让工商、质检等部门负起责任来以外,更有效的手段应当是采用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关掉一批企业,问责一批老板,严惩一批制造商。让日期“早产”的企业“夭折”,让涉嫌造假的行业巨头也受到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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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21229/854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