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失误:致婴儿吸入粪便死亡

2013/1/30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顺利生产8斤男婴,一家人乐不可支,但仅30多个小时后,孩子就夭折了。经历了悲喜两重天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2012年5月,在外地打工的鲁平赶回徐州丰县,因为妻子牟娟的预产期快到了。在丰县某医院,产前检查胎儿发育正常,夫妻二人既兴奋、又忐忑。没过几天,牟娟便在该医院生下一个8斤重的大胖小子。一家人喜不自禁,鲁平更是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喜悦中。

  但是仅1个小时后,孩子就出现了全身青紫、口吐白沫的症状,惊慌失措的家人赶忙叫来医生,经医院诊断为:新生儿窒息,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建议转上一级医院进一步治疗。一家人赶忙将孩子转到徐州某医院。医院对新生儿做了检查诊断: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急性呼吸衰竭、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并立即进行抢救,可最终还是没能留住这个小生命。

  仅仅30多个小时,鲁平和牟娟就经历了生的喜悦、死的悲痛。他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医疗损害鉴定书认为:孩子的死因考虑为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丰县的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胎儿窘迫,且处理措施不力是导致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因素。得知结果后,鲁平和牟娟将丰县的医院告上丰县法院。

  1月29日,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丰县的医院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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