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公务员禁酒:举报奖励2千元

2013/2/20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山东人好客,而且往往无酒不欢,喝又要喝个尽兴,不醉不归。近日山东淄博淄川区新年出台规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此规定一出小编不禁感叹,与时俱进也!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区政府规定对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所谓无例外禁酒,就是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论接待任何客人、无论任何理由,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值班和执行公务时一律不准饮酒。“禁酒令”仅是新年淄川区开展“作风风暴”中的一项。蛇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场治庸、治懒、治散、治奢的整治干部作风活动正在全区展开。

  淄川区规定,每月的1日至25日为“企业生产宁静日”。在此期间,除涉及税务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恶性案件外,任何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淄川区还创建经济110监督机制,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工作进行审核备案,受理查处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事项,为企业发展当好“保镖”。

  严管干部是淄川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淄川区表示,将对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情况实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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