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车祸后流产告司机索赔

2013/5/27 来源:搜狐母婴a-A+

  医网快讯摘要:36岁的孕妇张女士在一起车祸中被撞,后检查出腹中胎儿停止了发育。张女士将肇事司机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判令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21万余元,其中,仅精神损失费一项便达20万元…

  原告张女士诉称,今年3月20日上午,自己步行走到昌平区一小区北门时,突然从背后来了一辆车撞倒了自己,导致自己腹部、头部、腰部、腿部等多处受伤。当时,张女士感觉腹部疼痛,有流产征兆,便立即赶到医院。因自己已经36岁了,胎儿来之不易,便听从医生建议忍着痛苦坚持了8天进行保胎。

  张女士称在随后的一次检查时,医生告知腹中胎儿已经不发育了,“孩子保不住了,我们都伤心欲绝”。张女士认为肇事司机王某引发交通事故致自己流产,身心遭受极大伤害,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21万余元,其中仅精神损失费一项即达20万元。

  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推荐阅读:

女子撞倒孕妇成植物人胎儿流产 赔186万

澳大利亚一亚裔孕妇遇害 死前曾遭殴打性侵

港人避孕知识存误解 未婚人工流产者增多

五次产检未查出先心病 家属诉医院索赔偿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30527/954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