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老师猥亵追踪":学校加强午休管理

2013/5/30 来源:搜狐新闻a-A+

  医网快讯摘要:南山弘基学校小学二年级四女生午休期间遭老师猥亵案正在调查中,警方目前还在查寻其余受害者。猥亵案一名受害女生的家长昨天表示,据他了解,还存在第五位受害者一位已经转学的女生。警方表示,因为一些家长可能抱着“家丑不外扬”的态度,他们在寻找新的受害人方面,可能无法取得预期的进展。

  已转学女生是第五位受害人?

  南都记者昨晚联系上一位受害女生的家长,他表示,据他了解,还存在第五位受害的女生,这名女生目前已经转学。在转学之前,她曾经跟几个同学说过遭受过班主任吴某东老师的猥亵。据了解,警方目前也在联系这位女生的家长,然而因住址电话变更,警方尚未联系上这位女生。

  警方表示目前他们正联系更多的学生家长,试图获取线索,不过这一调查过程显然并未取得他们所预想的进展。据他们称,一些学生家长可能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不愿张扬,并不愿意提供进一步的消息,一些家长认为孩子遭受性侵,是一种耻辱,更不敢让别人知道。

  警方呼吁,如果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也同样存在遭受猥亵的情况,请及时报案,这样不但能制止犯罪嫌疑人继续作案,对孩子的心理成长也是有帮助的。很多受过性侵害的人保持沉默,容易留下心理疾病,表现为恐惧、焦虑等,甚至有自杀的倾向。一方面家长对孩子的遭遇应采取接纳、理解、倾听的态度,这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康复,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对受害人也是一种安慰。

  转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受害女生的家长昨天还讲述了几位受害人的近况,称自己的女儿最近睡觉时会因做噩梦惊醒,不敢去上学,会问父母:“我到了新学校,同学们问我,你为什么来这里,那么我该怎么回答?”这样的问话让这位家长很揪心。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和女儿所面临的问题,绝不是换个学校换个环境那么简单。

  据悉,目前南山教育局已经帮助几名受害女生确定了转学的学校,然而受害人如何融入新的环境,却不是那么简单。其余的几位家长也因同样的问题感到茫然。

  受害人及家长目前已经跟心理咨询师有过接触,后者在作了初步的了解后,告诉家长,其实孩子们早在受侵犯之初,就表现出了异样的情绪,如果家长们那个时候意识到问题,也许一切都不一样。其中一位女生的家长说,孩子以前一直做作业很快,但后来变得拖拉,做作业要花很长时间,甚至完不成作业。家长现在才意识到,那是她们受到猥亵之后,精神状况变得恍惚所致。

  冲击波

  学生:知道同学要走 希望她们开心

  南都记者昨天再次走访了弘基学校,到涉事的该校二年级某班作了探访。

  由南山教育局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主任带队的心理干预组昨天进驻了弘基学校,对涉事班级的学生作了心理干预,“他们在这里上了一堂心理课。”弘基学校的李校长介绍说,具体的心理干预计划由南山教育局制定。

  昨天下午,南都记者与涉事班级的学生作了对话,他们表示自己知道了几个同学要离开班级,他们希望那几位同学在新的学校能过得开心,学习上取得好的成绩。

  家长:感到十分震惊 提醒子女防范

  昨天下午在弘基学校的门口,南都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家长。他们表示,已经知道了猥亵事件,当看到新闻媒体报道该事件时,他们均十分震惊,他们表示已经提醒子女注意保护自己。

  王先生的女儿念一年级,他表示看了关于猥亵事件的报道后,已经告诉女儿,在校内或上学、回家路上要结伴而行。他还教女儿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因为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他要求女儿也要注意防范师长等熟人的侵犯。

  学校:拟邀请家长义工 加强午休管理

  昨天,弘基学校的李校长向南都记者介绍,目前学校一切正常,猥亵事件未影响正常的教学。李校长说,他们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招聘教师时严格考核,加强午休的管理,行政人员巡视与值日老师的巡视相结合。为了防范类似猥亵事件再次发生,学校在每个班级都设立了两个值日生的岗位,由一男一女两名学生担任。学校还准备邀请家长义工,参加到学校午休的管理中来。

  痞劫财

  2012年龙岗校外敲诈抢劫案

  校内外不时有黑手伸向花季少女,摧残她们的身心,更有一些不法年轻人潜伏在学生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抢劫,让人揪心。据龙岗区检察院所办案例,2012年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此类敲诈勒索案件2件,被害学生9人;受理此类抢劫案件20件,被害学生多达38人。

  在黄某某二人抢劫案中,两名被告人就专门在学生上学时间,如早上7时、下午1时,等候在其上学路上,对过路的学生实施拦路抢劫。短短两天,两人连续抢劫了5名在校学生。

  据龙岗检察院统计,这些案件的被告人多为无业的社会青少年,年龄在17-20岁之间,其中未成年人有45人,占总人数的88%。这些未成年人中有部分孩子是在校学生或退学不久的学生,他们对校园环境和同学较为熟悉,被拉入犯罪团伙后成为了不折不扣的帮凶。

  在陈某某五人抢劫案中,其中一位被告人范某某就是在校学生。他受陈某某等人的唆使,在学校里“物色”好带着昂贵手机的同学,再以出去玩为由把同学骗到约定地点,让其他同伙顺利进行抢劫。

  被害学生年龄较小,一般在11到16岁之间。对付这些孩子,犯罪分子很少借助刀具、棍棒等工具,多半是以多欺少、以强凌弱、言语恐吓,让被害学生感到害怕,不敢反抗。

  而在遇到威胁、胁迫时,这些被害学生基本没有反抗能力,只能被牵着鼻子走。部分被害学生事后甚至不敢告诉父母,也不敢报警,反映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不高。如邓某某二人抢劫案中,被害人“小胖子”是14岁的学生,他被邓某某等人先后敲诈索要财物高达17次,但一直没有告诉家人,也没有报警,在最后一次被索要3500元时,因自己实在没有办法找到这么多钱,才“被迫”告诉家长,然后报警。

  狼出没

  2012年度深圳校园猥亵案

  2 0 12年上半年,宝安区某学校六年级美术老师詹某在上课过程中,利用指导学生画画的机会,多次抚摸女学生的背部和腰部。6名女生指证遭其猥亵。2013年5月6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詹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2年3月,龙华新区某幼儿园保安李某以给糖吃为诱饵,将一名4岁的小女孩诱骗到楼梯间墙角处猥亵。同年8月,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2年上半年,某校一名11岁的女生到教室拿作业本,保安唐某尾随她来到教室并将门关上,将其堵在墙角猥亵。后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9月,宝安区某幼儿园校车司机石某在驾驶校车送孩子回家途中,对一名5岁的小女孩进行猥亵。2012年2月,法院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2年12月21日早6时许,蔡某某来到大鹏新区某小学附近,欲猥亵8岁女生,因女孩强烈反抗,蔡某某逃离现场。当日下午5时许,蔡某某再次尾随刚从该小学放学的5名学生,将其中1名10岁女孩强行抱到草丛里,并将她裤子脱下,后由于同学呼救,其逃离现场。几天后,蔡某某又来到学校附近,企图对1名9岁女生猥亵,遭遇反抗后逃离。当蔡某某第四次出现在学校旁时,被害人发现并及时报警,蔡某某被民警抓获。

  2012年4月9日7时许,张某将正在上学路上的10岁小女孩强行拉上电动单车,载回出租屋对其猥亵。2012年11月,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2年10月至11月间,苏某多次在宝安西乡某学校旁的公园附近对过往女性暴露下身。同年11月2日下午5点,苏某看到两个穿着校服的小女孩走过,就将她们抱到公园里进行猥亵,直到有人经过才放手。2013年3月,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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