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日烟草广告太多被控诉

2013/5/30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2013年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识别烟草广告和赞助的能力,远离烟草危害,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进行了此次烟草广告监测。

  平面媒体间接烟草广告最多

  通过监测全国性及北京市党委机关报、都市报、早报、晚报、时尚类、时事新闻类、财经类等报纸及期刊91种,发现:1、平面媒体控烟信息刊登情况好于电视;2、平面媒体控烟信息多于烟草广告;3、刊登2则直接烟草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4、间接烟草广告多种多样,如:烟草企业及烟草企业员工深入报道、烟草相关事件、人物特写的配图以及烟草延伸品牌的广告,可能会误导公众。

  电视烟草广告远超控烟报道

  5月13日至5月19日,对中央电视台15个频道、北京电视台11个频道和6家地方卫视共32个电视频道节目监测发现:1、电视中仍有烟草广告播出,但比2009年同期监测数据有所下降;2、电视中烟草广告播出频次远高于控烟相关报道;3、电视中的烟草广告每天都在相同时段播出,而控烟方面仅对故宫全面禁烟进行了集中报道,没有其他与烟草控制有关的信息和公益广告等。

  违法刊播现象犹存 烟草企业瞄向新媒体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但是,根据本次监测结果仍有烟草广告的违规发布。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出现与普及,烟草企业已经将广告及促销活动重点投放到互联网;同时,增加影视剧植入力度。

  为此,北京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号召在京所有单位响应倡议行动,签署承诺书,拒绝以任何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目前,已经有318家机构签署了承诺书,机构名单已经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推荐阅读:

烟草被冠“万灵药” 专家揭秘烟草营销内幕

专家:烟草营销是在传播死亡

“烟草”院士资格“不撤改劝” 惹来更多争议

烟草控制地区立法不理想 应制定国法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30530/955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