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外同居怀孕借钱打胎 为还钱盗窃被抓

2013/6/4 来源:中青网a-A+

  医网快讯摘要:借钱容易还钱难。为还老乡的钱,他们想到了盗窃。为防抓捕,他们竟让老乡帮忙毁灭罪证。最终,两人都没能逃过法律追究,双双锒铛入狱,还害得好心同乡蹲了几天班房。

  案情>>>

  90后的阿秀和同厂的小杨既是老乡又是情侣。去年6月,阿秀竟然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二人不想要这孩子,经商议后来到苏州投奔老乡秦某,他们还向秦某借了3000块钱做了手术。可是,两人好一段时间都没寻着好工作。为维持生计,小杨只好暂时在一家餐厅做了服务员,可因为工资很低,根本不够花销。小杨筹钱无计,心烦气躁的他便想到了盗窃。

  回家后,他把要偷钱的想法告诉了阿秀,两人一拍即合。过了几天,小杨瞅准机会,拿走了服务员共用的大门钥匙。凌晨时,他伙同阿秀再次来到餐厅,一起把装着13000多元现金的保险箱运回了老乡秦某的宿舍。

  发现两人偷了东西,秦某很生气,吓唬他们说要去报警。可是,秦某又经不住两人的哀求,不仅没有报警,还帮忙扔掉了保险箱毁灭证据。第二天,警察来找小杨调查的时候,秦某为帮阿秀掩饰罪行,还主动冒充小杨的女朋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盗窃后也没来得及享受,就被警察抓获。日前,经苏州相城区法院审判,小杨和阿秀犯盗窃罪,都被判刑。而秦某因为涉嫌帮助隐瞒犯罪所得,也被公安刑拘了多日,后因认罪态度较好、未实际分得赃款等原因,没有被正式起诉。好心帮老乡,差点就把自己赔进去,惊惶未已的她至今想起这事还后悔不已。

  法官提醒>>>

  乐于助人是传统美德,但不辨是非“助人”,不但帮不到他人,还可能引火上身。虽然秦某最后没有被定罪判刑,但本案给人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位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秦某虽没有与小杨、阿秀形成盗窃的共同犯罪,也没有获得任何经济利益,但她在两人取得犯罪所得的财物后,主动帮助他们丢掉保险箱毁灭证据、掩饰犯罪所得,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只是因为其情节、后果尚不严重,且认罪态度较好,故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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