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食品安全力度 奖励金额最高超30万

2013/6/5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山东省政府发言人称,本着打扶并举的原则,我们将在大力总结宣传各地各行业在食品安全管控整治先进经验、有益尝试的同时,联合政府执法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打击力度,严惩不法行为。在这期间,各执法监管部门还将及时对社会发布政府针对食品安全的整治打击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据统计,从去年5月1日我省出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至今,全省已受理各类举报案件12281起,查处10024起,奖励金额111.1万元。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案件2814起,查处2148处,涉案金额1787万元,共奖励151人,发放举报奖励22.9万元。

  有关人士表示,从前期汇总分析情况看,奖励案件占举报案件比重较低、奖励数额较小,各环节、各市县也存在严重的不平衡,部分举报人担心受到违法犯罪分子打击报复,不敢申请举报奖励。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配套措施,简化奖励程序,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各受理举报部门将落实专人办理、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力争做到每起举报都有回音。

  “质量就在我身边,人人都是监督员”。为此,本报即日起发出全员动员令,欢迎省内外的读者致电本报呼叫中心96706,举报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揭发您在农副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及食品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发现的制假售劣行为、非法添加行为、违规违法销售使用违禁药品行为。

  根据2012年5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如果您举报的情况经执法部门查证属实,您将得到政府举报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可达涉案货值金额的8%-10%。省食安办有关人士强调,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不受此限制。

  同时,考虑到食品生产制售环节多,小企业量大面广监督难度大,省政府还特别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员工或食品行业内专业人士举报不法行为。对于此类举报人员,奖励金额比例将在相关规定基础上提高一个档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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