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昨日开始,深圳11家市属医院开始七大类检查结果互认。昨日,南都记者在几家医院走访发现,虽然患者觉得这项措施很好,但医生们则普遍认为使用其他医院检查结果还是要谨慎,不然就会为他人的错误买单。
昨日,韧带断裂的市民苏珊到港大深圳医院骨科看诊。她携带的是在另一家医院拍摄的核磁共振结果。接待她的骨科医生张先生表示,因为这张片子拍摄得不够清晰,难以准确判断她的伤情。但不建议她重新花上800元拍摄一次核磁共振,而是去原来拍摄的医院拷贝回当时的电子版。“电子版是动态的,可以看得更清晰”,张医生表示,如果贸然“互认”会有误诊的风险,而重新拍一次成本太高,对患者不公平,才采用了这种折中的方式。
对于这项新的规定,大部分市属医院反应平淡。深圳一家三甲医院负责人表示,医管中心对于检查结果互认并没有硬性规定,是否认检查结果,决定权在医生。“这次市医管中心选择的七大类项目都是稳定性好、质量能够监控和费用较高的项目。这些检查项目早就在一些医院实现了互认”。
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李卓成透露,虽然很多医院从2011年就开始进行结果互认,但由于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如果因检查结果出现的医疗事故,应该由谁负责?”因此,医院推行互认非常小心翼翼。对此,市医管中心明文规定,若因检验、检查不符合有关质量要求而影响结果互认的,由出具检验、检查报告的医院承担相应责任。李卓成认为,这会对医生互认结果起到一定的鼓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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