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武智在床上就冒出要杀死其弟弟武隆的念头。他起床后,想到自己可能马上要去坐牢就先换上刚洗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到正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弟弟武隆身边,用手卡住武隆的脖子,将其掐死。
广东翁源县法院近日对一名少年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武智(化名)有期徒刑4年6个月。据悉,该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因为臆想父母会挖其器官去卖钱,为了报复父母而掐死自己年仅5岁的亲弟弟。
2012年10月,1995年出生的武智将弟弟武隆(化名,5周岁)从老家河南汝南县带到广东翁源县翁城镇,与在此处收废品的父母一起生活。一起生活后,武智的银行卡、QQ号、手机都被父亲监控,他不服父母管教,并臆想父母将会挖其器官去卖钱,于是他就想要让父亲断子绝孙,以此报复父母。
同年12月31日早上8时许,父母吃完早餐后去收废品,离家前叫醒武智,让其起床吃饭。武智在床上就冒出要杀死其弟弟武隆的念头。他起床后,想到自己可能马上要去坐牢就先换上刚洗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到正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弟弟武隆身边,用手卡住武隆的脖子,将其掐死。
事后,武智跑出屋外,到对面加油站找人借用手机打电话向110报警并自首。接到报警的民警到场后将武智抓获。
经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武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为限定责任能力。庭审过程中,武智之父几度嚎啕大哭,跪求法官,请求从轻判处武智。
翁源法院一审认为,武智犯罪时未满18周岁,虽患精神疾病但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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