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制度

2013/11/28 来源:广州日报a-A+

  医网快讯摘要:珠海市药监局近日确定了两个药房统一承担过期药品回收任务。据悉,此举一旦试点成熟,今后或逐步扩大规模。

对广大市民来说,一般把过期药品当作普通垃圾一扔了之。殊不知,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据专家介绍,药品有毒分解物溶解后,会污染土地和水源,破坏生物链。同时,一些特殊药品,如果随意丢弃,很可能诱发疾病。即使过期药品被回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把收购回来的药品重新包装后再流向市场,向市民销售,从中谋利,给市民用药安全带来隐患。

究其根源,关键是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制度,特别是各城市没有过期药品回收部门,市民家中的过期药品不知道如何处理,只好一扔了之。殊不知,药品安全大于天。它直接关系到市民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刻不容缓。当然,对过期药品也不例外。

其实,过期药品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若不正确处理,危害无穷。而在外国,许多发达国家都对过期药品进行专门回收或处理。在美国,药商上门换药。当你使用的药品刚过期的时候,就会有药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小姐来说明你在何时买过什么药品,已经过了保质期,自己特地登门回收。在法国,设立专门的回收点。药店里通常备有“可再利用药”与“待销毁”两种回收箱子,专门回收过期药品。在德国,药店义务回收。各大药店都摆放着如何处理过期药品的宣传册,药店有义务免费回收市民手中的过期药品,并将其交给垃圾回收部门做高温焚烧处理。

而今,设置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建立统一设立回收箱、统一回收登记簿、统一上交存放、统一监督销毁的“四统一”工作机制。这无疑是解决过期药品回收难问题的好办法。除了要像英国那样,不按规定把过期药品放进标有“过期药品”垃圾袋里者,将被记上“不良记录”,影响到诚信度以外,还必须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使之形成常态化、长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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