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案是中山市首例麻风病人抢劫杀人案。
案情:合伙抢劫杀人沉尸
据中山市检察院查明,2012年10月15日晚上以及2012年10月26日中午,杨某洪等4名被告人以相同的手法两次作案。第一宗案件发生在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市场旁,史某波、杨某洪事先确认了吴某清为作案目标,并商定抢劫后杀死被害人,以防后患。
当晚,陆某奎、岳某先坐上被害人吴某清的出租车,然后接上假装喝醉的史某波、杨某洪。途中,杨某洪谎称要下车呕吐并乘机勒住吴的脖子,与陆某奎合力将吴拉到后排座位,持刀控制住吴。史某波坐上驾驶位,而陆某奎、岳某则用透明胶纸捆绑住吴的手脚,杨某洪则从吴身上取走他的财务。最终,陆某奎用毛巾勒住吴的脖子,并用透明胶封住其口鼻,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四人将尸体绑上石头运到小榄镇联丰社区吉利路段铁桥上抛入江中,然后驾车逃亡云南。同月26日,4人再度作案,致被害人蒋某愿死亡。
2012年11月,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冒生命危险履行职责
上周五,此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杨某洪所患的麻风病让庭审显得颇为特殊。据承办法官王靖表示,他在对该案进行了全面了解后获悉,杨某洪所患的麻风病有高度的传染性,且杨始终拒绝治疗;其次,两被害人家属情绪失控。如何公正审理此案,并保障参与庭审人员的安全成为法官们的最大难题。
据该院刑二庭庭长欧悟一介绍,为了保障此次庭审的安全进行,他们事先请教了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麻风病医学专家;并就庭审现场人员应采取何种保护措施,笔录纸、押送囚车的消毒等细节准备了防护方案和应急预案,整个庭审期间也有专业医生在场陪同。为了其他参加庭审人员的人身安全,中院工作人员为每一名辩护人员和旁听人员派发了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在法庭内,工作人员摆放好消毒过的台席,法警拉好警戒线。
欧悟一介绍,整个庭审从9时30分一直持续到了13时30分,足足开了4个小时,在这4个小时中,法官、检察官、律师、旁听群众都戴着厚厚的口罩。为了确保审理不中途中断,在整个过程中法官们不仅不能进食,而且连水都没有喝。欧悟一说:“为了让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审判,我们不能对麻风病予以任何‘特殊’处理,我们也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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