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医疗费拖欠 唯合力可破

2014/5/20 来源:华西都市报a-A+

较之于一般事务上的费用拖欠问题,医疗费被拖欠有着更为复杂的评价维度。一端是可以理解的“传统心理”:在“救人优先于交钱”的普遍价值取向下,拖欠医疗费有着现实的“漏洞”可钻,加之对“医者父母心”的美好期待,一些人对拖欠医疗费的“非正义”一面认识不足;另一端,却是必须正视的契约常识与社会后果:患者到医院接受医疗服务,医患双方就构成契约关系,患者一旦拖欠医疗费,不但违背了契约关系,长此以往还将影响到医院的良性发展,继而潜在影响到公众的医疗服务质量。于此即可明白,重视并逐步解决医院被拖欠医疗费一事,是必须之为。

提高认识是一码事,解决起来却不会如期望中那般容易。除了恶意拖欠之外,还往往存在着诸多复杂情形,需要区别对待。困难家庭患者、“三无”病人(无身份、无职业、无医保),实在无力偿还医疗费,可通过既定程序获得医疗应急救助;针对一些大病、慢性病的治疗,医保可适当加大报销比例,或设立专项医疗救助基金,减少医院的垫付压力;而对于一些意外事故伤害所构成的医疗费拖欠,和因医疗纠纷而产生的缴费争议,还与事故处理的理赔效率和医疗纠纷的调解有关。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手段的介入或不可缺少。

此外,鉴于目前一部分医院的被欠费数目较大,政府可适当通过财政投入的方式,建立财政补贴制度。

总体而言,医疗费用的拖欠成为一种社会痼疾,本质上仍是诸多社会问题的外溢所致,注定要诉诸多种合力来破解。继续推进医疗改革,降低民众的医疗负担,助推社会保障与公益救助的无缝对接,加速社会诚信体系建制并提升司法效率,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等,都是解决这一症结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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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40520/993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