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2014/5/21 来源:光明网a-A+

会议提出,6月底前制订完成并出台《全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8月底前指导41个试点县(国家级34个、省级7个)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从9月1日起,41个试点县的95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及医院加强核算等方式补偿。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在核定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时,要按一定比例预留增量绩效工资,并可适时调整。各地要建立高效的医院管理机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10月底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一律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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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40521/993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