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5年的法规,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单位可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10元的罚款。但由于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使本市1995年市人大通过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受到了上位法的限制,使北京的10万卫生检查员不再具有对违法个人的处罚能力,发现在禁烟场所的违法吸烟情况时,卫生检查员对其行为只能劝阻,无权罚款。据知情控烟人士透露,近五六年来,本市未曾对个人违规吸烟情况进行过罚款。
个人违规吸烟或罚200
崔小波在经历了5次全市大规模调查后表示,本市居民对违规罚款十分重视,每次调查时都会有近一半的被调查者,用书面形式写出意见,强烈要求加大处罚额度,认为自愿的遵守禁烟法规往往不起作用。调查数据也发现有8%的重症吸烟者不控制自己的吸烟行为,视公共场所如无人之境,我行我素,随便吸烟。
10年前的对个人罚款10元的标准已然不适用于当下的控烟需要,从可行性的角度出发,应该向上海市学习,对个人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的处罚提高到每次200元左右;对违规单位的处罚额提至10000至30000元左右,就能起到促进单位自我管理的作用。据悉,修订《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已经纳入北京市人大的立法计划中。
关于执法
拟设专职控烟执法队伍
崔小波表示,目前,本市共有2000名卫生监督员和10万名卫生检查员在各单位中进行义务控烟检查,其中,只有由爱卫会和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兼职监督员有开单处罚权。按照多数居民和兼职卫生监督人员的需求,本市也计划学习和借鉴香港百人专职控烟执法队的经验,逐步组建北京市的专职控烟执法队伍。
据了解,根据香港有关条例,任何人士在指定禁止吸烟区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执法人员都有权向其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1500港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酝酿打造的执法队也将与其有相似职能,即从各区县的卫生行政单位中抽调部分人员,重点加强对本区域内公共场所违规吸烟情况多发单位的检查力度,一旦接到群众举报非禁烟区吸烟的情况,即会前往举报地点核实情况,并进行现场开单处罚;对多次被举报的单位和场所,执法队将重点“蹲点”监管。
“吸烟也是全社会的工作,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所以社会上的控烟除了由卫生部门作为专门的呼吁和指导、管理以外,我们也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这个问题。同时,随着控烟的深入,实际上是要逐步达到我们向国际社会所承诺的要求”,毛羽表示,十二五期间,本市将进一步加强禁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