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降低PM2.5首次纳入立法

2014/1/20 来源:新京报a-A+

市长王安顺参加朝阳团的分组审议时表示,市政府会认真贯彻好即将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行好,我们的空气环境一定会有所改善。”

领导“开玩笑”治污不力“提头来见”

王安顺指出,空气污染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人民群众迫切期待改善空气和环境质量。“去年我代表北京市跟中央签订了责任状,也立下了壮士断腕的决心,如果空气污染(控制目标)到2017年实现不了,领导说了既是句玩笑话,也是句分量很重的话,‘提头来见’。”

他表示,政府将依据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坚决依法行政,坚决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有了法规就必须按照法规来处理。“刚才也有代表提到,有些规定还不严格,我想我们把这个执行好,空气质量一定会有改善。”另外,还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民参与。“治理空气污染就得有一股狠劲。”

据了解,随着大气污染条例草案不断地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条例也从最初的96条“扩容”到目前的129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地方性立法经过如此多的“步骤”,在北京实属少数。

 北京大气治污 降低PM2.5是目标

条例新增规定,将降低PM2.5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首次纳入立法。明确了北京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降低大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PM2.5)为目标,坚持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排放标准,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加快削减排放总量。

法规草案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法律责任的条款多,对条例中的若干事项设置了一一对应的罚则,占到法规草案总条款的1/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表示,设计这些条款的指导思想是要提高违法成本,即排污成本要高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不敢排污,起到法悬人惧的作用。

针对目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圈,柳纪纲表示,市环保局通过初步测算,设定的处罚条款基本都高于治理成本。特别是对恶意违法、多次违法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了加倍处罚和上不封顶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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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beijing/20140120/988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