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试点医保病人须先去社区医院

2011/1/27 来源:广州日报a-A+

    用医保看病先去社区医院 社区医生签同意书才能转诊

    我们设想的首诊制是希望医保病人生病了能第一时间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如果治不了,必须经由社区医生同意签字、帮忙操作转诊到上级医院,这样才可以实现医保报销。

    昨日,记者从“2011年广州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市公立医院改革已开始调研,社区首诊制将开展试点。广州市副市长贡儿珍出席会议。

    首诊:

    要用医保先去社区

    根据2011年广州市卫生工作安排介绍,今年开始将制定实施《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并建立社区责任医师制度。

    何谓首诊制?对此,广州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王俊杰介绍:“国外有首诊制,但目前全国还没有地方开展,所以大家都还只是在探索这条新路子。我们设想的首诊制是希望医保病人生病了能第一时间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如果治不了,必须经由社区医生同意签字、帮忙操作转诊到上级医院,这样才可以实现医保报销;当然,如果是自费病人,去哪里看病是他的自由。”

    意义:

    分流病人分级看病

    首诊制意义何在?王俊杰认为,最大的改革意义在于分流病人、分级看病。“这样可以吸引市民轻病、常见病去社区就诊,别再头痛脑热也挤去大医院。在合理分配利用医疗资源的同时,也能减轻病人负担,比涌去大医院看病可以减少不少花销。”他说。

    “我们希望借此打造‘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通过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结合优惠政策等,引导市民先到社区就医。”唐小平副局长解释,此举的目标是未来能让市民做到生病后先到社区“报到”,如果病情较为复杂、社区医院已无能力应对,则转诊至上级医院;一旦病人在大医院度过治疗危险期,病情逐渐稳定好转,则回归社区医疗机构做进一步的“康复”训练和后续治疗、观察。

    他介绍,优惠政策则是希望通过降药价、增报销的“经济杠杆”吸引病源。包括:社区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实施零差率,在社区看病的医保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去大医院就医。

    关键:

    加强社区人才培养

    而无论是社区责任医师制度还是首诊制,最考验的还是基层医生的诊疗水平。“如果一次两次看不好病,当然市民也就不愿意再去社区看病了。所以人才培养、队伍建设非常关键。社区医疗机构需要的主要是全科医生,一方面会加强对他们进行岗位培训,另一方面也会让大型三甲医院进行‘大帮小’的技术输出帮扶,而且现在已经可以多点执业,大教授也可以去基层开展诊疗。”唐小平说。

    方案:

    目前正在研究之中

    “我们想争取在2011年底,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构建农村卫生站3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分钟的便民生活圈。”卫生局局长黄炯烈表示。据介绍,经政府投入整改,目前广州市绝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已完成规范化建设。

    具体首诊制在哪开展、如何进行?对此,唐小平表示,首诊制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届时有可能在每个区都设有试点。据介绍,社区卫生服务还要转变服务模式,探索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像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社区管理,目前广州市就做得不错。”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另一大卫生工作重点则是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调研,研究制定公医改革实施草案。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gz/20110127/344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