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弃“死婴”父亲被刑拘

2014/2/25 来源:广州日报a-A+

争议二: 要不要装摄像头合理追责?

“婴儿安全岛”每在一地试点,要不要装摄像头的争议总是此起彼伏。“装了摄像头,孩子在岛内的情况不是更有保障吗?”白领王奇志表示,如果被送到“婴儿安全岛”的孩子都是周岁以下的婴孩,他们本身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万一有人进岛偷窃婴儿或者做出一些伤害婴儿的行为,怎么办呢?”有摄像头的话,可以合理追责。而且,她认为,遗弃婴孩者,不排除一些犯罪分子,“如果送婴者是胁迫儿童行乞的人贩子,把孩子虐待伤残了,不想照顾而送到‘婴儿安全岛’。是不是要追究责任呢?”

一直从事儿童福利保障的律师郑子殷则认为,不设摄像头更合理。他指出,设立摄像头,遗弃婴儿的父母不选择在安全的“婴儿安全岛”,而是选择其他不适当的地方,那么弃婴的生命权更加无法保障,更加达不到设置“婴儿安全岛”的初衷。当然,弃婴本身是一个违法行为,但是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是优先考虑弃婴的生命权,还是优先考虑追究父母责任呢?“不设置摄像也是民政部门经过深思熟虑的一种决定,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无奈之举。”

争议三: 会不会滋长不法贩婴?

谁在管理“婴儿安全岛”,也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据了解,多数“婴儿安全岛”由于建在福利院附近,福利院的保安自然成了第一个“接手人”。“婴儿安全岛”一般安装有3~5分钟的延时按键,报警铃响后,保安前往察看,并负责报警及通知医护。有律师指出,该环节有可能滋生非法贩婴。

“保安员看管‘婴儿安全岛’,我觉得不妥。”物业公司经理李旭君表示,保安员的流动性大,个别社会关系网络也较复杂。如果保安员发现被遗弃的婴童并非残障儿童,而将他“偷走”甚至“卖给”想要孩子的人,怎么办呢?她认为,应该请一名专业人士对“婴儿安全岛”进行管理。这名专业人士要在民政部门清晰备案,作为“婴儿安全岛”的第一责任人。

此外,也有市民提出疑问,保安独立一人去处理报警以及求救(通知120)一系列工作,又没有一个监控机制,如果因为延误或者处置不当,导致婴儿死亡,如何追责?

警方通报

男子与岳母弃婴

本报讯 (记者陆建銮 通讯员天讯、龚宣)广州天河警方昨晚通报:2月23日12时50分许,天河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在该院“婴儿安全岛”门口发现一名弃婴。民警在现场遗留的一个红色环保袋内发现该名弃婴。经多方确认,该女婴已经死亡。经法医现场勘查,初步鉴定排除机械性暴力死亡。

经初步调查,23日中午12时许,一男一女两名乘客携带一个红色环保袋,在白云区某医院附近搭乘一辆出租车前往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男乘客下车将装有弃婴的环保袋放置于福利院“婴儿安全岛”门口,又乘坐该辆出租车离开现场。

24日下午5时许,天河警方在白云区某医院产科病房查获该名男乘客陈某。陈某供认弃婴系其与妻子婚生第一胎。22日该女婴出生后,被医院诊断为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并患有严重疾病,需要花费高额医疗费用维持生命,且难以治愈。由于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经与妻子和岳母商量,23日12时许,陈某与岳母一起搭乘出租车将女婴遗弃于市社会福利院“婴儿安全岛”门口。目前,陈某已被天河警方刑事拘留。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gz/20140225/989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