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遭遇冒名住院 骗保屡屡得逞显制度漏洞

2011/8/22 来源:南方日报 a-A+

  医院是潜规则的参与者?

  胡理论将矛头指向医院,他认为医院与佳恒板业之间存在某种“默契”,“我们公司的工伤很多,有时候一个月都有几单,全部送到花都炭步医院和花都区人民医院,送到其他医院做手术,单位都不认的,不给医药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发生工伤的原则是“就近救治”,当病情稳定后,应该送往工伤协议医院治疗。花都炭步医院和花都区人民医院都是该公司的工伤协议医院。

  院方的解释否认了默契的存在,“医院也是受害者,农村的医院,没有看患者身份证的习惯,很多农民来看病,根本不带身份证的,写什么名字就是什么名字,谁想过会错?”

  然而,只要稍微核对一下身份证照片,院方应该不难发现,登记的名字和真正的患者不符。在病人家属屡次纠正的情况下,医院明显对“黄爱萍”不是“潘娟”知情,为何不询问单位,非要等到病人家属与单位矛盾激化之后才出面调解?在这一事件中,医院虽然声称自己是“受害者”,恐怕难辞其咎。

  不法单位为逃避责任骗保

  因为工伤保险待遇优厚,不法用人单位铤而走险采用冒名顶替住院的方法,企图“瞒天过海”,一方面逃避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大多数费用,单位自己一点都不用掏,“甚至还有得赚”。在利益的诱惑下,不法用人单位往往选择铤而走险,只要“民不举官不究”,就能得偿所愿。

  “对于工伤骗保的行为,我们查实后都会严格处理”,陈泰才说,但是,当事人不举报,人社部门无法得知,劳动监察部门“人力有限”。也就是说,类似冒名顶替住院的案例,也许还将会继续发生。

  不仅仅是工伤保险,其他社保种类,比如医保,也有骗保情况发生。“分解住院”就是一种常见的伎俩。违规医院劝说参保人在治疗未结束的时候出院,然后再次办理住院手续,医院多安排一次住院,就多获得一个住院人次,也就可以在与医保基金结算时多获取基金。目前,医保系统对各定点医院的监察已经相当严格,一旦骗保,将难逃追究。因此,对骗保的行为,并不是不能查,关键是查的力度和方法。专家认为,工伤保险屡屡被骗,应当考虑实行更有效的监管手段,不能仅仅依靠劳动者自己举报。

  缺乏工伤的医学证据,劳动者追讨赔付无门,他们该何去何从?对此,律师给出的意见是:只要找到现场目击者和工伤者的同事证明受伤者身份,通过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胸章等确认工伤者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可以提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赔付。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gjxs/20110822/384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