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黄爱萍因双小腿粉碎性骨折工伤,住进花都炭步医院后,名字被换成“潘娟”,经历了质问、争执、协商之后,用回了自己的本名。昨日,记者联系到黄爱萍的家属胡理论,他告诉记者,名字换回来之后,他们“讨公道”的底气很足,已经向炭步镇递交了工伤鉴定的申请,“只等出院诊断书,就能向花都区申请工伤鉴定了”,他说,“公司(佳恒板业)没给我们买社保,工伤也不能白遭罪,一定要将赔付进行到底”。
事件的最新进展是,黄爱萍于8月20日进行了术后复查,炭步医院将在今日给出X光片,胡理论说,“看复查的情况,如果X光片拍出来结果比较好,我们就决定出院”。黄爱萍追讨工伤赔付也在密锣紧鼓地进行中,胡理论透露,他们已经向炭步镇提交工伤鉴定申请,只等出院拿到诊断书就向花都区人社部门申请鉴定。
黄爱萍以“潘娟”之名安然住院达24天,如果不是当事人警觉追究,也许还将以“潘娟”的名义出院。发生工伤,冒名顶替住院的事件屡见不鲜,在这背后,存在着多种利益的冲突和纠葛。
事态进展
伤者:盼出院拿诊断书
“继续在医院住着,好像也没太大必要了”,胡理论说,妻子现在每天只服用“血府逐瘀丸”,一天两次,没有其他的治疗,“既不打针,也不输液”,医生叮嘱黄爱萍要多喝鱼汤、吃豆腐这一类蛋白含量比较高的食物,“补充营养,帮助长骨头”。
对于黄爱萍夫妇来说,快点出院也是无奈之举。一方面,有了出院诊断书,他们才能向花都区人社局正式申请工伤鉴定,“之前去跑过一次了,因为住院用的是潘娟的名字,跟申请人名字不符,所以申请失败了”,既然用回了本名,黄爱萍夫妇追讨工伤赔付的心情更加迫切。
另一方面,经济压力也迫使他们必须尽快解决事情。从黄爱萍受伤的那天起,公司就通知胡理论也不用上班,专心陪护家属,公司给黄爱萍夫妇开出了每人每月1100元的基本工资,“上班的时候我们每人每个月都有2200-2400元的,现在老婆还要养病,这点工资肯定不够用”。
单位:
“最后通牒”未能执行
胡理论告诉记者,黄爱萍出事之后,他去公司“谈判”,公司请的律师给他下了一份“最后通牒”:如果在8月20日前还不能解决工伤的事情,他们夫妇都必须自离公司,否则停发工资。 “我不知道他们说的解决工伤的事情是什么意思,到底要怎么解决?”胡理论说,律师也没有提到赔钱的事情,什么具体条件也没谈,于是,他跟律师以及公司人事部的人发生了争执,这场谈判不欢而散。
8月20日的期限已经过去,黄爱萍夫妇并没有接到离职的通知。“工资还没有拿到”,胡理论说,每个月都是20日发工资的,公司贴出通知说周六不上班,工资周一发,他对自己能不能拿到工资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除了基本工资,佳恒板业为黄爱萍夫妇支付的还包括每天的伙食费,黄爱萍本人20元/天,胡理论12元/天,两人每月共计960元,“随时可以自己去公司拿的”,胡理论说,超过960元的部分,就从他们的基本工资里扣。此外,公司以现金支付黄爱萍的医药费、床位费,以及胡理论的陪床床位费,两人共计每天59.2元。
医院:
病人已符合出院条件
黄爱萍的主治医生是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医院外科主任汤海沂,因为他本人不在,记者采访另一名外科医生时得知,黄的情况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下一次手术要根据复查情况决定,“建议每月来复查一次”。
黄爱萍于8月20日进行了一次术后复查,X光片还没有拿到手。胡理论说,“我去医院的电脑上看过了,我不太懂,看片子的情形是骨头都还没长出来,应该也没那么快吧”,医院告诉他的是,周一上班就可以给出X光片。
漏洞曝光
漏洞1
企业只给部分员工买了社保,没参保的员工受了工伤,就用参保员工的名字住院,工伤保险基金付钱,单位几乎不用自己掏。
漏洞2
医院很少查看患者身份证,很容易出现冒名顶替现象。造成劳动者工伤鉴定缺乏证据,追讨赔付障碍重重,最终不得不跟单位“私了”。
漏洞3
劳动监察部门“人力有限”,对于冒名看病事件,一般是“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当事人不举报,人社部门无法掌握情况。
部门说法
人社局已介入调查
“不为员工参保,单位面临巨额赔付”
广州市人社局工伤处处长陈泰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花都区人社局已经介入黄爱萍事件的调查,“最终的结果还没有报上来”。来自医院和佳恒板业的反馈信息也显示,花都区人社局已经向当事双方分别了解过情况,“人社局有人来问过”。
劳动者同意换名是出卖自己的权益
“不管单位如何要求换名字住院,劳动者都不能同意,这是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陈泰才说。不少劳动者要么出于利益诱惑,默许单位换名骗保,要么被威胁,“担心自己的医药费没有着落,还有自己的一份工为此丢了没人管”,所以选择了忍气吞声,造成的结果是工伤鉴定缺乏证据,追讨赔付障碍重重,最终不得不跟单位“私了”,拿着一两个月的工资走人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