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药新政陷入叫好不叫座困局

2014/10/21 来源:健康报a-A+

从价格上进行调控,给老药合理定价 政府在调整药品价格时应实现定价过程的公开化,将药品价格管理中所依据的规范、基本数据、技术标准等信息公布于众,同时邀请各方代表听取不同意见,其中包括权威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社会中介机构,对价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现既保证低价药生产厂家合理利润,又不至于药品价格虚高。药品降价的对象主要是价格确实偏高的药品,而且降价的幅度也要合理,保护企业从事新药研发的热情。

应规范新药审批制度,加强新药审批监管 针对新药审批的漏洞,首先要明确新药的概念,或者说要缩小新药申请的范围,应避免那些“仿制药”、“改头换面”老药等混入新药的行列。在这一方面,可以向美国学习,即严格新药的范畴,避免“改包装、改规格、改剂型”的“三改药品”摇身成为“创新药”。其次,政府在进行新药审批时应实行公开化、科学化,细化审批环节和明确责任,实行强有力的监管。

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政策 政府应不断增加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减少医院财政对药品加成的依赖,实行医药分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让药品回归治病的本源,切断医院与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条,使得医生愿意使用低价药,增大低价老药的市场生存空间。低价老药有了市场需求,自然就会有药品生产企业愿意去生产,从而解决低价老药逐渐消失的困境。

总而言之,推广低价经典药不仅有利于百姓减少开支,也有助于国家减轻医疗负担,使尽可能多的老百姓享受到基本医疗的保障,应该是各方拥护的一项民心工程。因此,解决低价老药逐渐消失于市场的困境,当务之急,应逐步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完善药品价格机制,打破以药补医制度,实行医药分离,从而促使低价经典药重新回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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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gjxs/20141021/1002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