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是现代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承担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机制。为更好地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建议我国应尽快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院长王静成在做客人民网访谈时说。
王静成介绍,目前,我国多数地方的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推出了医疗责任保险,让纠纷患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赔偿范围限定于医疗事故、保费计算不科学、医院和医生投保费用不足等原因,医疗责任保险的实际效果远未达到制度设计的理想状态,处于医院投保积极性不高、保险公司谨慎观望的两难境地。
为了改善目前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的局面,王静成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医疗责任保险的立法,促进医疗责任险发展,强制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国家应要求所有医务人员、医疗机构都必须强制投保医疗责任险,以保证医疗机构的公平有序竞争,有效化解医疗风险,适应现代医院发展的需要。
2、改变投保方式,增加保费筹措渠道。可以由目前单一的医疗机构投保,改为政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共同参保。
3、增加医疗责任保险险种。设立医疗过失、医疗意外和无过失风险保险。
4、成立医疗评价与监督委员会,合理评价医疗行为。
王静成认为,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体系,是分散医疗风险和化解医疗纠纷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不仅保障广大患者能得到快速、有效的经济赔偿,也可使医院和医务人员加强自律,并使得医疗机构能从繁杂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用有限的医疗资源为更多的患者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