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签不收不送红包协议

2014/2/21 来源:重庆晚报a-A+

记者20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为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决定自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统一设立投诉电话,由医疗机构印刷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医疗机构要将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lgz/20140221/989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