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6岁的李耀文于2004年入职北京北大药业有限公司,后担任该公司驻浙江省办事处主任,一年多后离职,由该公司员工戴洁(在逃)接任。2009年12月,北大药业公司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中标,公司生产的斯利安叶酸片成了政府采购药物。
大兴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8日至20日,李耀文勾结戴洁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从北京北大药业有限公司申请了30万瓶斯利安叶酸片,每瓶1.3元。之后,他们将其中的23.4万瓶叶酸片以6.9元每瓶的价格私自转卖给一家药业公司,两人共获利131万余元。2013年,李耀文被公安机关抓获。
大兴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耀文有期徒刑7年6个月,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131万元。李耀文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李耀文退赔30万元赃款。市二中院认为,李耀文部分挽回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对其可从轻处罚。市二中院终审改判,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耀文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