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范:“被精神病”将有法可依

2011/3/11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a-A+

  报告解读

  今年将制定《精神卫生法》

  报告摘要:今年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一是修改预算法、职业病防治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地方组织法、兵役法等。二是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出境入境管理法。

  背景:我国从1985年开始起草《精神卫生法》,历时25年仍未出台。制定《精神卫生法》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2007年12月,卫生部已将《精神卫生法(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但至今仍未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难点之一就是如何解决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治疗(强制医疗)问题。

  与此同时,各地因上访而被作为精神病例送进医院强制治疗的案例却不断发生。

  解读: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卫生法专家卓小勤:精神卫生立法非常迫切,我国现在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陷入各行其是的混乱状态,产生了许多“被精神病”———明明是健康的人却被当做精神病收治关押、剥夺人身自由,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

  强制治疗如果仅是为了治安管理,在伦理上很难被论证是正义的,强制治疗应首先把患者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公共利益应放在第二位。

  调整收入分配进入立法环节

  报告摘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人民群众和广大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解决的问题。这涉及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既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紧迫工作。常委会将围绕这一题目,着重就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规范分配秩序,强化税收调节作用,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等问题,加强专题调研。

  背景:以往报告中,只简单提及“理顺收入分配”,今年首次专门详细阐述收入分配话题。

  解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怎样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缩小贫富差距、缩小收入差距是“十二五”期间全国人大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国家法律调整手段,使社会财富的分配更加公平,使所有人都能共享。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今后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完善财税领域立法。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制定增值税法等。

  关于个人所得税修改,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草案,目前还未正式提至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主要是提高起征点和税率幅度的调整。

  报告摘录

  不符合国情和实际的外国法律,我们不搞 吴邦国说,对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用法律来规范还不具备条件的,先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先行先试,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时再制定法律。我们还注意研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从中吸取那些对我们有益有用的东西,但绝不照抄照搬。各国的法律体系也不相同,我们不用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但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我们不搞;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但我国现实生活需要的,我们及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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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311/354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