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瘦肉精”事件 消费者你伤不起

2011/5/5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a-A+

  显然,国家仍需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加大力度,把它当成一件要务来稳定政策、明确分工,打造合力,给地方一个清晰的方向和指导。

  近几年,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越来越重视,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中国出台了首部《食品安全法》。2010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其中引人关注地提出:“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对此,董关鹏认为,“在国家减少死刑判决的趋势下,唯独在食品安全领域加了死刑。这是一种来自公众、立法部门,以及政府的一种新的态度。当然,我们并不希望看到更多的人被判死刑,而是希望企业能够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转“危”为“机”

  过往很多残酷的案例告诉我们,危机事件的爆发对企业造成的巨大伤害,并不仅仅取决于事件本身的严重性,很多时候是取决于企业面临危机时的抉择——能否正确制定危机治理的策略、能否快速有效地与媒体沟通,是否能获得消费者信任等。

  双汇集团此次事件的危机公关从一开始就偏离了正确的路径,走上了与消费者背道而驰的方向。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负责人透露,“双汇万人道歉大会”是公关公司手笔。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那只能说,连道歉都不是真诚发自内心的,而是需要公关公司去策划,那这种道歉和演戏又有什么区别呢。从大会的效果来看,果然不但无法让公众满意,反而引发了又一轮的谴责。

  “公关不是万能的,传播也不是万能的。”董关鹏如此评价道。“自律才是一个企业立身的根本,如果连自律都做不到的话,任何公关手段都会失效。”从传播学的角度讲,危机公关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有策略的宣传,改变人们已有的认知,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美国学者拉斯韦尔曾将宣传定义为“通过操纵有意义的符号控制集体的态度”。这就是说,宣传本身是无所谓好坏的,对于它的判断应该依赖于宣传的信息是货真价实的还是弄虚作假的。

  双汇集团并不是错在公关路径的选择上,而是态度问题。在危机应对价值排序中,社会利益应该高于企业利益。在此次危机应对之中,双汇自始至终未曾体现出对社会利益及公众利益的关注,只是站在企业利益的态度上,进行辩解与卸责。如此反社会责任而动,绝非一个行业领军企业应有的表现。

  在董关鹏看来,企业社会责任包含三项:一是产品责任,二是行业责任,三才是公益责任。这三项责任之间是乘法关系,当任何一项责任打分为零时,企业的社会责任总得分就是零。这其中,产品责任是第一重要的。他说,“任何时候承认错误都不晚。如果双汇能处理好这次危机,这也可以成为双汇再次出发的重要基础。希望双汇能从这次危机中学到最基本的企业生存之道,切实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来。”

  为什么有些企业始终走不出危机的阴影,而有些企业却能够以此为契机,进行调整和改革,进而快速发展。普林斯顿大学诺曼•奥古斯丁教授曾指出,每一次危机既包含失败的根源,也孕育着成功的种子。发现、培育这个种子,以便收获这个潜在的成功机会,这就是危机管理的精髓。

  在目前的困局之下,双汇集团应该采取何种手段化解危机,董关鹏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企业犯了错误就好比一辆汽车在行驶中零部件出现了问题,如果不承认错误,让车继续行驶,后果就是整辆车都会损毁,车上的乘客也有生命危险。如果这时车停下来,检修故障,再次出发,即使耽搁了一些时间,大家也是能原谅的。

  也许这个比喻能给双汇集团的管理者们带来一些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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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10505/365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