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称悍匪入侵突然无可避免,家属认为学校来访管理失责应赔
5年前,年仅28岁的女博士赵诗哲在学校被凶犯抢劫并奸杀后,又惨遭放火焚尸……虽然凶手最终判死并执行,但赵诗哲年迈的父母仅获得了9万余元的赔偿。去年,其父母认为学校有管理疏漏之责,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23万余元的补充赔偿责任。一审败诉后,其父母不服提出上诉,昨日下午,该案在广州市中院公开审理。
案情回放
女博士惨遭奸杀焚尸
据了解,赵诗哲系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04级在读博士研究生。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4月6日20时20分许,赵诗哲在学校办公楼四楼的金匮教研室内,被窜入进来的校外人员熊进抢劫并强奸,发现赵死亡后,熊进放火焚尸灭迹,后携带抢劫的财物逃离现场。当晚9时30分许,该校教职员工在救火中发现赵诗哲尸体并报案。同月12日,熊进落网。
同年12月,广州市中院一审以熊进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决熊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在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判决熊进赔偿赵家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经济损失共计32万余元。2008年2月,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了这一死刑判决,同年10月被执行了死刑。
一审判决
家属状告学校补赔败诉
熊进死后,其被判赔偿的32万余元却一直未能执行。2009年7月,赵家起诉学校,认为学校在此事件中负有管理疏漏之责,起诉要求判令学校支付赔偿金32万余元(今年3月,执行到熊进的9万元财产后,该赔偿降低为23万余元)。
对此,广州中医药大学辩称,其在学校范围内安排了正常的治安保卫人员,而该案系外校人员熊进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事件,学校难以预见、防范和制止,已履行了相应职责,对此应由外侵人员承担责任。因此,法院经审理认定学校不存在过错,驳回赵家父母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