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少年强奸工友殴重伤 精神病鉴定遭疑

2011/11/18 来源:新快报a-A+

  该案在中山不公开审理,受害人律师要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可以正常工作,律师认为其强奸早有预谋,却因有“精神病”鉴定,或面临从轻处罚,引发了受害人律师的不满,要求重新进行鉴定。中山17岁少年因追求女孩阿娟未果,在工厂宿舍内将阿娟打昏后实施了强奸,事后为不让人发现,欲将阿娟掐死未果,再用铁凳重击阿娟头部造成其重伤。11月16日,该案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疑犯是否患有精神病成了庭上争议焦点。

  ●案件回放

  尾随至宿舍强奸女工友

  事发4个月前,阿娟从云浮罗东来到中山,在板芙镇洁星日用品有限公司上班。7月16日早上,她拿着发票去找厂领导报销,当她在休息室等候答复时,该厂刚下晚班的男工友陈某看到她后,便过去跟她搭讪,阿娟很反感,一个人跑回宿舍,谁知男子尾随到宿舍,并把门反锁。在房内陈某多次邀请阿娟吃早餐未果,将阿娟抱到床上准备强奸。由于阿娟反抗,陈某遂将阿娟拖到地上,阿娟大叫救命,陈某掐住阿娟的脖子,踩住阿娟喉咙致其昏迷。随后,陈某对阿娟实施了强奸。事后陈某将阿娟拖到床底,当发现阿娟还有呼吸,他掐住阿娟脖子企图将其掐死,但由于床底空间小没法发力,于是将阿娟从床下拖出,用铁凳砸阿娟头部,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我对陈某根本没有印象”

  开庭当天,记者在少年法庭门外走廊看到,今年18岁的少女阿娟在姑父的陪同下静静地在庭外等候。她身体瘦小,穿着一件黄色短袖衫,头戴帽子,面戴口罩,她左眼周边的疤痕清晰可见。当法警押送疑犯陈某进入审判庭时,阿娟一直盯着陈某。她说,“看到他时,我根本不害怕,因为我对陈某根本没有印象,在医院醒来时,前面发生什么事情,有许多都记不起来了。”“我不怕他,但憎恨他。最好让他在里面坐十年牢才解恨。”

  阿娟的姑父曾先生告诉记者,阿娟在医院住了37天,共花掉了5万多元,接下来镶牙、整容等费用将是个无底洞。另据记者了解,在阿娟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改嫁了。所以她自小就懂事乖巧,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现在家里只有父亲一人赚钱养家,除了供两个弟弟读书外,家里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要照顾。

  疑犯自行出庭称暗恋女孩

  庭审当天,记者看到了陈某被法警押送出庭时,并没有律师和家属陪同。陈某长得斯文清俊,身高1.7米左右。

  “现在刚满18岁的陈某,其具有自己供述、辩护能力,所以他的父亲没有出庭,也没有请律师。”中山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陈某的父亲不愿意参加庭审,关于鉴定陈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是其父亲提出要求的。陈某父亲曾向警方表示,陈某读书期间曾从高处摔下致伤,以致头脑有问题,要求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第一次见到,我对阿娟有好感,且暗恋她一段时间了,曾多次找机会与阿娟搭讪,她都不理我。那天我看到她一个人坐在工厂休息室看电视,所以请她吃早餐。但她不但不理我,还躲开我,我就偷偷跟她回宿舍……”阿娟的代理律师胡文坚表示,在刚才庭审过程中,陈某是这样说的,我认为他是早有预谋的。由于陈某未指定律师替其辩护,所以对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及宣读的证据,陈某表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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