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建议食品质量应向“香港标准”看齐

2012/1/10 来源:晶报a-A+

  在深圳“两会”上,深圳市人大代表陈炳强建议,建立供深农产品流通准入和标准化管理体系,可向供港蔬菜的标准看齐,通过备案审批的生产基地定向供应,实现源头准入把关,严格落实标签标准化管理,建立供深农产品安全追溯机制,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市民食品安全保障。

  民以食为天,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这些年来,隔三岔五就会爆出食品安全事件,苏丹红、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诸如此类的专业名词已让普通百姓耳熟能详,其反衬出的正是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不到位。

  而与深圳毗邻的香港,对于保障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已建立其完备的体系。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位于云南呈贡县一家负责提供供港食品的基地负责人称,他们的基地都设有检验室,因为一旦被监管部门快检出不合格,就会被勒令退场。同时,供港的食品还要被精检,供货方需自行承担一次2000元的精检费用不说,一旦过不了精检关,便面临“召回令”及处罚,进入半个月乃至两个月的停供整改期。这种对食品质量几乎严苛的把关,让农户、经销商、食品加工场等都树立了极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有深圳政协委员坦言,相比香港、东京等先进城市,深圳在供深农产品的监管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一说到食品安全问题,一些职能部门就会大倒苦水,摆出这样那样的困难。或许监管工作确有难处,但香港能做到的事,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做到?能够保证供港食品的安全,为什么就不能在保障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多下些功夫?眼下看来,很多事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去做的问题。

  我们常说深圳要向香港学习,“学习”的内容,首先应是如何改善民生。具体到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像香港一样,实施严格的准入、检测制度,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能让其流入市场。同时,需定期、及时公布产品不合格企业名单,对其施以严厉处罚甚至将其淘汰出局,使相关生产、销售企业不敢越雷池半步。保障食品安全不是无解难题,既然身边已有成功的榜样,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在此方面应更有作为。
  一说到食品安全问题,一些职能部门就会大倒苦水,摆出这样那样的困难。或许监管工作确有难处,但香港能做到的事,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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