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老人到养老院入住两天后从四楼坠落跌成重伤。家属认为养老院的窗户没有装防盗网且护理人员没有尽责看护,需要对坠楼事件负责。但是养老院方面则称为老人付药费的报告需要讨论,暂时只愿意给5000元慰问金。
去年12月28日,75岁的老人到养老院入住,两天后却从四楼住处窗户坠落,跌落到楼下的草地上,伤势严重,住进重症监护室,一天要花1万多元,10多天过去了,养老院却一直不愿支付治疗费用。昨日下午,老人家属再次到养老院,得到的答复仍是再等等。有律师称,养老院没有做好防范措施和护理义务,应要承担责任。
老人入住养老院不料坠楼
何为颂婆婆今年75岁,老伴已去世,她住在白云区,儿女们工作也比较忙,儿女们商量把老人送到养老院。
“我妈妈也很乐意到养老院,于是去年年底我们就四处打听,想给她找一家养老院入住。”何婆婆的儿子谢先生说,去年12月28日,将妈妈送到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的大源养老院。何婆婆入住前检查身体并无大碍。
谢先生跟养老院签了相关的合同,何婆婆被安排在C座418居住。谢先生记得,办好入住手续之后就跟妈妈说再见,妈妈表现得很平静。
去年12月30日早上6时40分,谢先生接到了养老院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妈妈从四楼坠落,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救治。7时30分,谢先生赶到医院,医生说伤情严重,需要立即转院。上午9时30分,何婆婆被转入南方医院救治,她的骨盆和胸椎骨碎裂,伤及内脏,晚上送进重症监护室。
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养老院负责人告诉谢先生,当天早上宿舍的工作人员去418查房,发现何婆婆不在房间内,后来发现她躺在楼下的草地上。
妈妈平时性格开朗,才入住两天,怎么就会坠楼呢?谢先生想不明白。去年12月31日,大源养老院给谢先生写了事发经过的报告,报告后面有太和派出所民警写了“情况属实”并盖上了派出所公章。上面写着,12月30日凌晨5时许,何为颂老人从C座418踩着椅子攀上窗台晒袜子,不慎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