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儿子在1岁多时发现患有脑瘫,丈夫离去,坚强的母亲李女士为儿子遍寻名医,举债独立抚养病儿13年。在番禺和江西新余两地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李女士近日成功起诉前夫。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前夫支付儿子的医药费等12.5万元,并支付李女士抚养儿子的生活费、教育费每月1500元,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目前,因李女士不满意数额提起上诉,该案仍在二审中。
李女士是江西新余人,今年36岁。她与前夫于1998年结婚,两人感情一直不和,婚后生下儿子强仔(化名)。
李女士说,还在她生产住院的时候,龚某已席卷了家中所有贵重物品,跟另外一个女人跑了。祸不单行,2001年3月5日,才1岁多的强仔被确诊患有脑瘫和婴儿痉挛症。
李女士带着孩子到处,花费医疗费用两万余元。由于双方对医疗费用有争议,李女士代理孩子向新余市渝水区法院起诉前夫,经法院判决其前夫每月承担孩子的抚养费400元至成年。
母亲悉心照顾病孩能站起来
2002年7月30日,李女士和前夫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其前夫抚养。之后李女士发现孩子被前夫交给姐姐寄养。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李女士决定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照顾,2003年2月孩子一直由李女士抚养。
从孩子被确诊为脑瘫后,李女士到全国各地为孩子寻医访药。因要照顾孩子,李女士不能正常工作,并被当地政府纳入低保范畴。据李女士反映,这么多年来帮儿子看病的钱都是借来的,累计达几十万元之多。
虽然治疗脑瘫的医疗费数额巨大,但李女士对残疾儿子不离不弃,独力支撑至今。类似病情的其他孩子因得不到专业的照顾和治疗,病情不断恶化,双腿退化甚至萎缩不能行走。李女士的儿子却因母亲数十年的悉心照顾奇迹般站了起来。
起诉前夫追讨抚养费
根据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此案属于番禺区法院管辖,李女士辗转向番禺法援处求助。番禺法援处指派金本色律师事务所张贤么律师代理此案。张律师立刻向番禺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追讨抚养费,同时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并请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由于此案跨度时间大,李女士向法援律师提供的证据非常凌乱。经过张贤么律师的计算,最终能够提供给法庭的票据总额仅有20余万元。
番禺区法院于2012年8月3日判决孩子由李女士抚养;其前夫支付孩子的医药费、康复费等12.59万元;从2012年3月起,其前夫每月支付李女士抚养儿子的生活费、教育费1500元,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两地律师接力帮助
据悉,李女士之所以能向番禺区法院起诉其前夫,要求其支付孩子的巨额抚养费,得益于新余和番禺法律援助处的帮助。
2011年李女士偶然得知其前夫到了番禺,且在番禺再婚后买房买车开公司。
她首先向江西新余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新余市法律援助处便向番禺法援处请求异地协作调查其前夫夫妻名下的财产状况,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决定给予援助并当天指派专职法援律师承办。经法援律师的多番努力,掌握到其前夫名下的财产状况线索。
对话李女士:
我会继续养儿子
记者近日电话采访了李女士。强仔的病情有所好转,李女士也表示自己会坚强到底,继续抚养病儿。
记者:强仔现在情况怎么样?
李女士: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很多脑瘫孩子还躺在床上,而强仔已经可以借助器械行走了,虽然走得不是很好,通过干细胞移植可以恢复得更好。
记者:还需要治疗吗?
李女士:我已经借了四十多万了,还需要不间断的干细胞移植,一次的费用大概要80000多元。为了赚钱给孩子治病,我还在外面推销瓷砖,还给孩子请了一个保姆,这也增加了每月的固定开支。
记者:您对一审判决有什么意见?
李女士:我不服一审判决,这对我和孩子相当的不公平。一个正常的孩子十年都不止花费这么点钱。
记者:今后有什么打算?
李女士:我希望我的孩子今后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每天面对我的孩子,心里面很苦。物质上的缺少都不可怕,这种精神上的折磨最可怕,我会坚强到底。